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国旗收回点设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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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09〕100号)要求,现将区医保局国旗收回点设置情况公布如下:
地点:晋宁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昆明市晋宁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11室)
职责:负责行业内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的收回、放置工作。
工作负责人:潘昌雨
联系电话:(0871)67809975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