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的通告(20240624)
发布时间:2024-06-2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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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昆明升建恒通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再次提交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以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相关规定,准予昆明升建恒通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驾驶员、充装工、收发员、门卫、食堂人员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合计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人员21人。
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审批许可编号为 (晋)人社特殊工时决
字〔2024〕05号;有效期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
特此通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