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通过结果公示
晋宁区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
通过结果公示
为确保晋宁区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定点评估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2〕57号)、《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服务项目签约管理核准类定点评估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3〕30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昆明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服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4〕17号)相关规定,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评审工作会,并经晋宁区医疗保障局核准,现将通过结果公示如下:
一、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2024年5月共有2家零售药店、1家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3家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续约增加职工居民特殊慢性病门诊服务项目。6家医药机构均审定通过所有服务项目。
二、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止(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晋宁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反馈意见。(注:2024年5月晋宁区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可在晋宁区政府网站下载查看)
联系电话: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67807287。
附件:1.2024年5月晋宁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
2.2024年5月晋宁区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
(核准类)
3.2024年5月晋宁区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
(续约增加)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2024年5月晋宁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
附件2:2024年5月晋宁区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核准类)
附件3:2024年5月晋宁区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续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