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晋宁区上蒜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批准晋宁区上蒜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上政请〔2024〕5号 )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晋宁区上蒜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规范,同意项目开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建设,将展示古滇遗址文化与宣传本土民族文化相融合,科学谋划,找准工作结合点,在“全”字上着力,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将上蒜镇打造成为看得见风景、感受得了历史的民族团结示范乡镇,为打造环滇池大旅游圈注入文化元素、提升文化内涵,做好晋宁区上蒜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点位的建设工作。以文旅融合、产业融合的模式带动辖区村民收益,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形成农文旅融合、产业发展的示范模式,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幸福感,进一步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
二、 项目名称
晋宁区上蒜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项目
三、 项目实施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四、 项目建设地址
晋宁区上蒜镇石寨村、河泊村、牛恋村和三多村
五、 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晋宁区上蒜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项目涉及5个子项,具体如下:1.石寨山古滇文化研学基地提升改造:主要为石寨山古墓群公园提升改造,包括石寨山考古工作站提升、公园室外导视系统建设,专题展板设计及制作安装(含支架)154㎡,研学设备、课程设计、宣传视频拍摄制作以及文创产品设计定做等。2.石寨民族民间文化展示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面积928.5平方米,新建一栋建筑面积418.5平方米民族民间文化展示中心,以及场地内铺装、景观绿化、宣传栏、宣传展板等附属工程。3.河泊村人居环境提升:包括河泊村口广场景观提升和村庄两污治理两个部分。其中:河泊村口广场景观提升用地面积6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广场景观绿化、硬化铺装、文化宣传展示、雕塑等;村庄两污治理主要为小晚街街道修缮,新建排水沟、配套雨水收集管道、村民公共休闲活动场所打造和绿化美化等。4.石榴红古滇文化展厅装修提升:展厅装修建筑面积311.6平方米,包括展厅内陈列布置。5.五福民族团结风情街:主要是对风情街街巷提升改造,景观小品搭建,民族团结宣传展板制作安装等。
六、 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0万元,剩余100万元资金由各村村组自筹。
七、 建设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
八、 其他要求
(一)请依据自然资源、财政、滇管、环保、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要求,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时限,不得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改的,须报原批准单位批复同意方可更改。
(三)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立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工程完工)建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审计等,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项目代码:2403-530115-04-05-219552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认定(章)
2024年3月4日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