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撤销晋宁苏敏中医诊所备案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4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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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晋宁苏敏中医诊所备案证公告
晋卫销公[2024]9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晋宁苏敏中医诊所,负责人苏敏提出,关于撤销晋宁苏敏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撤销晋宁苏敏中医诊所备案证登记,现将该诊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诊所名称:晋宁苏敏中医诊所
2. 诊所地址: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由义街39号
3.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苏敏
4. 经营性质:营利性
5. 所有制形式:私人
6. 诊疗科目:中医科(仅使用内服中药治疗咳嗽病)
7. 备案编号:PDY70450053011517D2182
8. 撤销备案理由:因病自愿申请终止执业活动
9.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晋宁苏敏中医诊所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