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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405-86929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5-10 14:02
名 称: 晋宁区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成功办结
文号: 关键字: 带押过户,登记,晋宁,二手,首例

晋宁区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成功办结

发布时间:2024-05-10 14:0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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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2024年5月9日,晋宁区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业务成功办结,晋宁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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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民法典》公布实施后,为切实落实“带押过户”举措,我局积极协调,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统一思想和行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托不动产登记联审联办系统平台,于2023年完善了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模块,畅通了“带押过户”系统流程。但由于二手房“带押过户”涉及买卖双方及其相应的贷款银行,部分银行办理该项业务的意愿较低,我区一直未收到“带押过户”的不动产登记申请。

为有效推动“带押过户”便民举措落地,切实方便群众,经我局多次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宣传推广,金融机构配合办理“带押过户”的意愿不断增强。2024年5月9日,我局成功办结了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

    下步,我局将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带押过户”的宣传推广工作,强化与金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继续优化完善“带押过户”办理流程,拓宽业务覆盖面,进一步节约群众、企业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切实满足群众不动产“带押过户”需求,营造良好氛围,助推晋宁区房地产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区自然资源局  供稿人: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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