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公布《昆明市晋宁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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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古滇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昆政发[2023]16号)和关于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的相关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并根据《立法》中“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取消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中“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颁证”等4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现将调整后的《昆明市晋宁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4年版)》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4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