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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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规范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六街镇2024年重点工作,梳理《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镇政府会议审议。
二、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报镇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人民政府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六街镇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 六街镇人民政府 | 2024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