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区民政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建立完善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机制。深化和拓展清单运用,明确权力边界,明晰职责范围,实现权责制度化、流程标准化、运行规范化。按照法定职责的要求,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编写录入事项监管平台。
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婚姻登记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特别在2月14日、5月20日等特殊日子,增加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采取网络预约等措施,切实提供周到服务,获得服务群体的认可。 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载体,加大“互联网+民政”工作的推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关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打破时空限制,第一时间可受理的工作模式。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强化党建引领,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减少市场主体办事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按照“严把入口、加强监管、重点引导”的原则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管工作。开展社会组织2022年年检工作,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对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审核工作。同时把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作为常态工作,对僵尸社会组织进行清理,严格查处违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养老、殡葬等联席会议制度、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等联合执法优势,对养老、殡葬、儿童等领域进行监督管理,实现依法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严格按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重要任务、具体举措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学用结合,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丰富学习内容,与时俱进推进学法制度的落实,以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落实晋宁区民政局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确保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各位领导均按要求做好述法工作,认真总结按时上报个人述法报告。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修订完善《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局务会议事规则》、《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科学决策,截止目前晋宁区民政局共集体决策重大事项193项。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水平,规范局务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机关事务工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准确把握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和重点,从决策主体、决策依据、决策内容、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五个方面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避免出现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或审查不全等问题。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正能量律师事务所李永奎、张丽勤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对相关合同、评估报告等进行审查,强有力地依法推动民政工作进程。规避我局在各项重大决策、事项等重要环节中存在或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评估,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签订收养评估服务协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评估合同等,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落地实处,组织召开《昆明市晋宁区地名志》专家评审会,稳步推进地名志专家评审工作。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结合登记备案、年检年报、抽查审计、等级评估、信用信息管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定期排查、会商,将新发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及时纳入整治范围,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体研究,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推动无效低效社会组织有序退出。联合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区民政局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检查督查。认真开展群众评价工作,及时维护好差评系统,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做好入户宣传,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以构建平安晋宁,营造和谐环境。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
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地震应急预案》《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预案》、《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防汛减灾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重大突发事件指挥、协调和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各民政服务机构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培训班,提高应急知识和处置技能。遇有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行动迅速、有条不紊、处置果断、措施得当、效果良好,切实把事故及灾害程度降到最低水平。
完善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乡村应急服务站(点)建设。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推动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主动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筑牢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网底。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抓好《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落实,坚持用系统观念化解矛盾,加强源头治理。组织学习《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强化法律意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重点围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村民自治、多元主体参与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领域,切实抓好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形成提前预防,及时介入,事后跟踪的全面处理格局,并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依法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加强社会保障、生产安全、婚恋纠纷、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启动“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服务项目,开展离婚劝和工作,缓解离婚双方矛盾,降低因离婚引发更深层次的矛盾,有效化解婚姻矛盾纠纷。截至2023年6月共接待辅导对象505对,其中新婚辅导209对,离婚辅导296对,劝和170对,劝和率达到23.6%。加强重点人群管理,重点关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特殊群体、殡葬等四个信访问题,定期进行排查,一旦发现蛛丝马迹,就要时时关注,消除隐患,出现纠纷及时化解。领导干部要接访下访,关心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阅办群众来信,为群众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杜绝冲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有效提高群众满意度。认真开展信访维稳工作,集中解决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及时认真办理昆明市12345市长热线。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充分发挥好老服务联席会议、殡葬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互相警示提醒,加强研判。与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检查机制,配合做好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相关执法检查工作。定期对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收费、非法集资等相关检查,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24小时畅通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搭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服务平台。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监督工作。推动落实国家对恶意弃养或失信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严格工作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遏制乱收费和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均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办理,办件结束后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双公示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大力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提高注册量和办事率,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掌上通办”。首创昆明市残疾人“两补”全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完成初审、审核、审定及发放工作,有效缩减办事群众、各乡镇(街道)及区残联多方“跑腿”的时间和耗材,确实转变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意识;认真维护“安心养老”政务管理平台,及时更新系统内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信息,定期认证核发,提高系统数据与老人实际的比对准确率,有效防范高龄津贴漏空领、重复领、死人领等情况发;应用网上办理提高社会救助审核速度,救助申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办事通APP在互联网上提出救助申请,对需要审核审批的申请事项实现电脑PC终端和手机政务微信APP同步进行,只要系统提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区、乡两迅速逐级审核审批,确保救助及时。
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加强规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对申请纳入低保、特困的对象,在本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公安、住建、交通、银行等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整合多方力量,采用大数据,及时核查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是否属实,准确评估其家庭经济状况,最终提供是否能够享受社会救助的依据,最大限度克服主观因素的干扰,依法守住社会救助公平的底线。建立民政数据“内循环”共享机制。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每月1日及时将上月殡葬数据反馈给负责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残疾人“两补”、高龄津贴发放的相关科室和各乡镇(街道)、残联、医保等部门,有效解决相关补助(补贴)发放工作中存在的多发、错发等困扰民政日常工作的老大难问题,错误率同比降低98%左右。通过开展信息比对,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核查,更新系统,办理停发手续。
2024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