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晋宁区委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发〔2023〕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将区政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汇总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健全政府权责清单管理
1.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将行政职权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等10个类别,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每项权力都列明了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以“两单合一”、“一表两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区政务局持续对全区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2021年以来,一是多次根据区级各相关单位申请调整权责清单的函,对权责清单进行及时动态调整;二是根据省政务服务平台新下放事项调整情况,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2021年区水务局行政许可新增1项,区城管局新增行政处罚993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检查18项,取消行政征收1项;2022年,根据公布的区级254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各相关单位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了相应动态调整;2023年区发展改革局划入人防事项17项区统计局取消行政许可2项、区退役军人局取消行政处罚4项、行政给付7项。
2.按照《昆明市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昆政务通〔2023〕9号)和《昆明市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区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牵头组织区级各相关责任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召开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三次对拟赋权事项进行征求意见,并召开了3次专项工作推进会,最终经认真核查及修改完善后,于8月30日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各部门统一了意见,由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正式公布了《昆明市晋宁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事项目录(2023年版)》。并对相关事项的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要素进行了修改完善。在收集汇总后,又统一对部分要素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了各乡镇(街道)意见,最终汇总形成了《昆明市晋宁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本次拟公布的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街道办事处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共56项,其中行政处罚4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29项;统一赋予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共7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69项;街道自选区级行政处罚事项(昆阳街道2项、宝峰街道10项)。乡政府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共112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59项;统一赋予乡政府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共7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69项;乡政府自选区级行政处罚事项(双河彝族乡8项、夕阳彝族乡2项)。镇政府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共113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59项;统一赋予镇政府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共7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69项;镇政府自选区级行政处罚事项(上蒜镇5项、二街镇3项、六街镇3项)。目前目前正根据已公布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事项对区级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我区全面推行“综合受理”模式,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工作,2021年9月我区引进第三方公司对实体大厅进行一体化运营管理,统一聘用政务服务辅助人员,便于政务服务中心对人员的统一调配、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招聘的22人从事综合窗口受理和引导、咨询、帮办服务等工作,提升全员政务服务水平。通过“大综窗”标准化改革,集成政务服务,实现了“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提升接办件质量和效率。综合窗口统一使用云南省统一申报受理平台进行接件,2023年1月至今,综合窗口依托政务平台共受理办件27046件,办结26860件,办结率为99.31%。同时,针对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办件量较多或企业群众办事关联度较高的部门实行专业进驻,设立分领域专窗,其余政务服务事项由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
2.以市政务局“云上办”为依托,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16个“跨省通办”窗口,我区共受理1243件跨省通办,办结1243件,办结率为100%。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19个制度(试行)》和《晋宁区政务服务场所、自助服务区工作管理制度》,深入落实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区政务服务中心统筹人力、物力,设置“帮办代办”“办不成事”“老年人办事”“银发服务”等特色服务窗口,开辟专门“绿色通道”,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基本服务需要。针对特殊情况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目前,“办不成事窗口”共受理5件,办理成功5件,办结率达100%。自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以来,共开展“延时服务1900余次,“预约服务”90余次。并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主动延伸内涵,用心搭建爱心服务桥梁,向特殊群体提供便民、特色的“爱之声”手语职能双屏设备,通过双屏视频方式解决听障人式与服务人员顺畅交流、咨询、办事等需求。
(四)探索推行极简审批
一是2022年,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清单,编制并公布了区本级37个机构组织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254项。二是2023年,根据省市通知要求,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和昆明市晋宁区实际情况,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修订调整,并正式公布。同时,指导区级各相关单位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编制及公布工作。
(五)推进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一是自2021年以来,持续督促区级各单位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截至目前,区级30家部门认领监管事项860项。二是督促各单位及时完善检查实施清单,截至目前共完善检查实施清单837项,完善率为100.00%。三是督促各单位及时通过通用执法模块录入各类监管行为数据、处理各种风险预警信息、发布监管动态信息。其中,2021年监管事项覆盖428项,覆盖率达50.47%,处理风险预警信息3条;推送监管动态信息205条,违法违规曝光信息16条;2022年监管事项覆盖516项,覆盖率达到61.36%,发布监管动态信息175条,违法违规曝光信息21条;2023年,监管事项覆盖597项,覆盖率达到69.18%。2024年截至目前,监管事项覆盖578项,覆盖率达到69.14%.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制定《昆明市晋宁区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昆明市晋宁区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实施方案》《昆明市晋宁区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二是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让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023年共废止10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个听取”“三进服务”活动,全力为企业打通“堵点”、破解“痛点”、攻克“难点”。2023年开展“营商环境大讲堂”18期、“一把手”走流程160次、“企业接待日”99次、“政企同心谈”146次、“营商环境会客厅”暨“优化营商环境·晋宁在行动”4期(次)、市级(县区)领导和部门挂钩联系企业190次、企业专员和项目管家入企155次、涉企政策制定(修订)会商1次,服务企业1515家,现场发现问题627个,现场解决问题616个。四是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我要评价”“我要投诉”二维码和“政策找企业”专栏,畅通了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和投诉举报渠道。2023年在“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反映的投诉件27件,办结26件,办结率为96.30%,未办结1件,预计在2024年4月底办结。在“政策找企业”专栏,公开公布涉企惠企政策信息24件。
(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区政务局无行政执法情况,积极支持配合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2023年未收到过《行政复议建议书》,无行政复议情况。
(八)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
1.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区级各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窗口工作进行磋商面谈,推进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截至目前,晋宁区37家单位共承接省政务服务平台指派事项1550项,其中应进驻事项1169项,事项进驻率达100%。其中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行政许可)93.20%,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依申请六类及公共服务)91.17%,跑动次数占比(行政许可)0,跑动次数占比(依申请六类及公共服务)0.005,即办件率(行政许可)89.36%,即办件率(依申请六类及公共服务)88.88%,网上可办率(行政许可)100%,网上可办率(依申请六类及公共服务)100%,全程网办率(行政许可)100%,全程网办率(依申请六类及公共服务)99.66%,最多跑一次事项比率99.83%。
2.区政务局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完善“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政务服务工作。按照《晋宁区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政务服务事项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进行指导,将医保、社保、民政等老年人高频办理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站,极大程度上方便了老年人办事。
3.提升政务服务“掌上办”能力。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市营商环境办有关宣传推广应用办事通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掌上通办”,继续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让广大企业和群众通过办事通办事,实现办事“不出门”、服务“指尖办”,不断提升民生服务新高度,满足群众办事新体验,着力提升晋宁区实名注册率和平均办件率。积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我区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宣传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常态化工作的通知》、《昆明市晋宁区全力提升“一网通办”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对不同的办事群体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一部手机办事通”的宣传,并指导办事群众下载使用,致力于提升我区的使用注册率和办件率。
(九)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有序共享
经自检自查关于数据有序共享,区政务局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区政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当好排头兵”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和“六个春城”建设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聚焦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不断提升“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审批不见面”政务服务效能,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面推动“良心三问”见行见效,擦亮“晋宁效率、晋宁服务、晋宁诚信”营商环境品牌,为晋宁转型高质量发展砥砺奋斗。
(十一)落实好学法普法制度
通过全国法治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还需进一步深入,部分工作人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学习了解还不够。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氛围不够浓厚,普法宣传起到的效果不够理想。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开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律责任意识。
(二)持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