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成立了依法治区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举措实施,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部门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抓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由我局依法治区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年度工作目标、重要任务及具体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水通〔2022〕19号)《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法治水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水通〔2022〕20号)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将晋宁区“一规划一纲要一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制定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2023年党组带头学法9次,其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通过集体学习持续提高领导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力,不断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强化理论武装,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二、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
(一)完成全局行政审批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对在办事项催办、督办,并对行政审批全过程开展监督工作。截至目前,水务窗口共办件201件,做到即办件即到即办,承诺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结率为100%,回复办理建设性意见215件,办理矿业权联勘联审6件。
(二)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提高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事项比例的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涉及我局行政许可和“一网通办”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五级十二同”要求,完成行政许可1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梳理及办事程序和资料精减工作,截止目前,实现全程网办深度事项17项,全程网办比率92.9%。
(三)为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动态监管工作,按照市、区级相关要求,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3年度监管领域本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依据抽查计划,2023年制订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8条,涉及抽查事项19项。其中本部门抽查计划3条,覆盖事项11项;区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5条,覆盖抽查事项8项。我局8条抽查计划已全部完成,并对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上进行公示。
(四)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省、市级部门推送到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的监管事项清单,完善我局的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落实审批监管协同,依照实现清单开展相关监督检查,2023年完成行政检查33次、行政处罚1次及3条动态信息采集工作,并将结果录入了系统平台,初步实现了审批、监管联动,强化了事中、事后的监管。
三、不断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守住行政权力的法律底线
(一)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我局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晋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的监督检查。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水务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内部管理规定》,修订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行政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基本要求、内容范围、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开展工作,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0次,集体研究讨论重大事项190个。按照要求制定公布了《昆明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2023年5月21日与云南晋航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主要负责起草、审议、修改我局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工作制度,对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相关的法制知识宣传、讲授法律实物知识或法律培训,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应我局要求参与磋商、谈判并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对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规范合同管理,有效维护本局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局32个合同、协议进行了修改、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建议4个;参与行政许可论证3次;参与行政处罚论证1次。
(三)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和“三统一”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确实落实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对不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修改的条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进行修改;对于认定为需要废止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提出废止理由和依据。2023年经清理,我局涉及的8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个、废止6个、1个经审核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以晋宁区人民政府公告形式公布在门户网站上。
四、切实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晋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在召开晋宁区水务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查会议决定行政处罚内容前由政策法规科依法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政策法规科依法对水务综合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2023年共对6个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其中8个重大案件召开了晋宁区水务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查会议决定行政处罚内容。
(二)明确职责,事权划分清楚,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实现无缝对接,制定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日常的行政监督管理由审批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执法大队按照职能职责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集体决策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牵头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行政审批和项目建设意见会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审批,确保依法行政和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为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政执法工作机制。一是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行政执法指导手册(试行)》,建立完善《巡查预警机制》、《行政监管劝勉制度》、《执法事项提示制度》、《轻微违法警示制度》、《违法行为纠错制度》和《重大案件回访制度》等六项行政指导具体机制和制度,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营造良好和谐的执法氛围。二是强化联合执法、联动巡查等机制,建立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行政执法、重复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缺位等问题,明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面实现制度管人,绩效挂钩,惩罚分明的管理机制,全力塑造一支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纪律严明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能。
(四)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昆明市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实施办法》,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界定案件移送范围,完善案件移送标准,明确案件移送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及时录入案件信息。每月30号前将《晋宁区两法衔接及信息共享平台工作情况季度报表》上报区检察院,同时按照省、市、区“两法衔接”的要求,2023年共将2个案件录入“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录入平台”。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重大风险评估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维稳预警工作机制。我局大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结合单位行业实际,将我局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纳入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截至目前,我局未出现任何重大群体性事件,无任何进京上访事件发生,无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调处不及时的矛盾纠纷导致的重大治安问题,无重大风险事项。通过日常巡查检查和执法专项检查,努力把全区内水事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2023年截止目前,全区未发生取用水等涉水纠纷案件,取用水秩序稳定。
六、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推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更新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并已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件管理,按照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证件到期换证和新办证考试的的要求,2023年晋宁区水务局4人通过考试取得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1人免考换证,3人正在进行免考换证,目前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32人。
(二)案件查处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秉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办案原则,依法依规查处我区涉水违法行为,2023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水案件186件、结案186件,(其中:水务案件立案3件,结案3件;滇管综合执法案件立案4件,结案4件;渔政案件立案179件,结案179件),结案率100%。
(三)联合执法工作情况
一是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日常巡查1188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465人次、车辆654辆次、执法快艇534艇次,清理取缔网具5272张(套)、大盆胎、架子胎153架(套),劝离垂钓人员2741人,拆除钓鱼台170个。二是联合区级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3次,共出动人员1471人次、车辆148辆次、执法快艇139艇次,劝离违钓人员465人,收缴网具2080张(套)、架子胎及大盆胎等43个,现场抓获偷捕鱼人员202人,收缴渔获物约336.03kg,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5人。三是累计开展“四清”整治111次,出动清理船只319条,作业人员984人次,取缔网具等6308张(套),清理破旧废弃网具约43.6吨。四是办理违法偷捕鱼案件179起,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移交公安12件,收缴处置渔获物约336.03kg。
(四)巡查检查工作情况
2023年,开展滇池水体、河道、水库、坝塘、输水管道、净水厂等水利工程设施巡查检查2995次,出动车辆2148辆次,出动快艇1129艇次,出动执法人员14262人次,对涉水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五)规费征收及罚没款收缴情况
2023年,完成行政规费征收574.53万元,其中:水资源费461.0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5.21万元;罚没款28.28万元(罚没款具体包括:水务执法罚没款收缴2万元;滇管综合执法罚没款收缴2.61万元;渔政执法罚没款23.67万元)。
(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的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将我局执法主体、受委托执法组织及执法依据等内容向社会公布,2023年公示执法决定61个。我局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通过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视频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我局在召开晋宁区水务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查会议决定行政处罚内容前由政策法规科依法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共对6个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其中8个重大案件召开了晋宁区水务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查会议决定行政处罚内容。
七、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治水氛围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召开了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涉水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2023年集中学习宪法3次。二是在2023年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电子布标、电子宣传大屏、晋宁水务微信公众号、水务交流微信群、水务工作QQ群等平台,播放推送国家安全教育视频、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汇编;
(二)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八五”普法落到实处
利用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精心策划、筹备和宣传;开展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十年禁渔”进乡镇、进社区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在2023年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电子布标、电子宣传大屏、晋宁水务微信公众号、水务交流微信群、水务工作QQ群等平台,播放推送国家安全教育视频、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组织开展“治宣传氛围营造社会宣传”“民法典·美好生活相伴”“普法强基·争做法律明白人全面学法大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等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26次。
(三)注重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我局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扎实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结合水务局实际,投入资金约18万元,利用办公楼过道墙面设置宣传电子大屏幕一块和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创造性地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以水行政执法、节水、水保、防汛抗旱、水源地、水资源、农村饮水、滇池保护等为契机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刊载相关法治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将法治信息公示在法治宣传栏及电子宣传大屏和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2023年刊载普法内容超100条。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法治建设意识还需提高,法治能力还需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工作思路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担负深化贯彻落实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重点工作领域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水源地保护、滇池保护、水生态保护及河长制工作。
(三)按照晋宁区“一规划一纲要一方案”和《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法治水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法治宣传手段,强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八五”普法责任。
(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日常学习、集中学习、培训、轮行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能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法治意识和法治建设能力、业务能力。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2024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