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行政许可的通告(20240321)
发布时间:2024-03-2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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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3月20日收到昆明新华书店连锁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再次提交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以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相关规定,准予昆明新华书店连锁有限公司晋宁分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连锁店员工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共12人、业务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共4人,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审批许可编号为(晋)人社特殊工时字〔2024〕02号;有效期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
特此通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