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www.kmj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0531-202403-852733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20 14:52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文号: 关键字: 事项,决策,应急,大行,行政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20 14:52 浏览次数:12
字号:[ ]

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具体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制定有关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减灾救灾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

(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三)应急管理领域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为保证应急管理、社会稳定采取的重大临时措施;

二、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决策事项;

(四)其他不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4320


>
晋宁官方微博
晋宁官方微信公众号

晋宁区微信号

kmjn.gov.cn  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滇ICP备19011956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202530194号    

联系电话:0871-67892322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20001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