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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403-84877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20 13:29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抽查,计划,监管,年度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13:29 浏览次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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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相关科室、单位:

按照省、市、区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4年度监管领域本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为做好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抽查计划制订

根据《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4年度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附件1、附件2)。共制订抽查计划9条,涉及抽查事项18项。其中本部门抽查计划8条,覆盖事项17项;区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条,覆盖抽查事项1项。请相关科室、单位根据本部门抽查事项,配合发起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实施并完成。

二、相关要求

(一)抽查方案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时,严格按照“一计划一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对抽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流程、结果判定等内容进行明确,确保方案可操作性,拟订的抽查工作方案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正式印发后方可执行。

(二)抽查任务

双随机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2024年度综合考评事项,请各相关科室、单位高度重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中,单个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原则不少于一次,检查工作结束后,依据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云南)。

(三)抽查时限

依据制订的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任务时间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全部抽查检查及结果录入等工作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

(四)结果应用

抽查发现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开展后续相关工作。应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异常状态,不得口头教育等代替;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防止“一抽了之、一查了之,查而不处、查而不罚”等情况发生。

附件:1.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4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8项)

2.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4年度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1项)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8项)

附件2: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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