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公示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发展和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对策研究。
(二)维护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形势民族关系。
(三)负责民族传统文化的搜集、挖掘、开发、展示,研究全区各民族历史、政治、经济、习俗和宗教文化。
(四)开展民族文化交流与合作,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指导有关学术团体开展活动,
(五)负责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区性宗教团体日常社会事务指导和管理。
(六)协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七)指导协助宗教团体完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宗教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协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历史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保护和使用。
(八)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开展工作。
三、人员编制
昆明市晋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设局长1名。昆明市晋宁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管理岗),设事业副科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2。
四、办公地址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郑和路274号。
五、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871-67892349。
七、单位负责人
高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