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双河彝族乡机关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一、工作职责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基层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党政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设置综合办公室5个,具体为: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思想、信息、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深化改革、依法行政、保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日常工作。联系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委政研室、区委机要保密局、区委改革办、区档案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8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工作人员4名。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生态环境保护、投资促进、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供销等职责,统筹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联系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应急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供销社、区工商联及电力、通讯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3人,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三)基层党建办公室。承担村党建、辖区单位党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大学生村官管理、老干、党务公开等职责。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3人,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四)社会建设办公室。承担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打传、防艾、红十字、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联系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红十字会、区残联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2人,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五)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联系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2人,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双河彝族乡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和挂牌。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编制统计在党政办公室。
事业单位设置和主要职责
设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7个,具体为: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下设农业综合办公室、林业综合办公室、水务综合办公室、扶贫综合办公室,承办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务、科技、气象等工作。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务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委农办、区扶贫办、区科协、烟草公司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16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工作人员12名。
1.农业综合办公室:负责农业生产、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治理、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综合技术、农业机械、农机监理、畜牧业技术和信息、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气象等工作。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科协、区气象局、烟草公司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5人,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2.林业综合办公室: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联系区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4人,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3.水务综合办公室:负责水资源管理、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饮水安全、河道治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联系区水务局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4人,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4.扶贫综合办公室:负责统战、民族宗教、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工作。联系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委农办、区扶贫办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4人,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办民政、退役军人、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联系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区公务员局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5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三)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承办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业、融媒体、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对文化市场、旅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开展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联系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2人,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四)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村镇规划、城乡人居环境、防震减灾、园林绿化、公路管理、城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安全、生态文明创建等服务性工作,做好对建筑、运输等行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开展违法建设、交通运输、卫生监督、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联系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防震减灾局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5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兼综合执法队队长),工作人员3名。
(五)为民服务中心。承办经济发展、公共资源交易、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林政、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居民建房、规划用地等面向群众的服务工作,并作为党群活动平台。联系区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设主任1名,由组织委员兼任。工作人员由各部门派驻。
(六)财政所。承办乡财政收支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三资”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保留昆明市晋宁区双河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银行账户)、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联系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5人,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工作人员3名。
(七)统计站。承办乡镇相关统计调查计划,收集、整理和上报信息等服务性工作。联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晋宁调查队等部门,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编制2人,设站长1名,工作人员1名。
除上述7个事业机构外,乡人民政府不再保留其他事业单位的牌子、印章和法人资格。
区级派驻机构
区级派驻双河彝族乡的机构,其职能职责由区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双河彝族乡椿树营双河大街82号,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1-67842019
负责人姓名:奚志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