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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403-844626 主题分类: 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11 13:24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公开(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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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公开(2025年)

发布时间:2024-03-11 13:24 浏览次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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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责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履行医疗保障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管理职能,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险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设1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人事、财务、安全、文秘、保密、信访、宣传、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深化改革和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协助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做好医疗保障基金征缴。

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与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合署办公。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1-67809975

负责人姓名:杨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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