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一、机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思路、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区对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拟订和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草拟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市对晋宁区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
(四)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参与拟订公有住房、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分配的有关政策。
(五)组织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六)负责按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建立公共财政运行机制;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费、事业费、专项资金;认真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地方性法规;管理区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十)负责拟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负责和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十二)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拟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财政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和管理财政信息网络建设。
(十五)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区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区本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科
(三)预算科
(四)绩效管理科
(五)债务管理科
(六)国库科(信息技术科)
(七)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
(八)农业科
(九)社会保障科
(十)产业发展科(经济建设科)
(十一)监督检查科
(十二)会计科
(十三)政府采购管理科
(十四)金融科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永乐大街云磷集团公司综合楼8—9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1—67892342
负责人姓名:王德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