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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403-84408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08 09:18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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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09:18 浏览次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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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林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区林草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健全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明确权力边界,明晰职责范围,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梳理形成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清单(2023年版),配合开展乡镇(街道)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工作。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中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共有审批事项25项,均按要求进驻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优化审批服务,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72件。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项目”意识,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林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晋林通〔2023〕9号),启动全区“林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截止至10月26日共办理建设工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20个,涉及林地面积113.9571公顷,其中已获许可16个,涉及林地面积50.5185公顷。

实行宽进严管、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审管联动,认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使用林地划拨、林木采伐伐前、伐中、伐后检查,做到审批界线清晰,审批情况实时通报相关乡镇(街道)林草工作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超范围等违法情况发生。结合区林草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晋林通〔2023〕3号),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项,均已按计划进行了检查公示。“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目录16条,完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21条,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监管行为数据采集工作。

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印发《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工作方案》(晋林通〔2023〕6号),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于政府门户门站公示区林草局“企业接待日”活动邀请。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按照《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打假护牌”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打假护牌”专项行动工作,经检查未发现辖区林草领域存在假冒、仿冒等“傍名牌”行为。2023年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一次,“企业接待日”活动五次,“政企同心谈”活动六次,上门服务企业6家。持续做好信用信息建设工作,2023年度共录入“双公示”信息102条,信用承诺信息36条,合同信息9条。开展“诚信进机关”活动一次。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区林草局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并认真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传达宣传工作。截止目前无区林草局牵头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区林草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2023年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2次,局长办公会39次,坚持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实际,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及《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聘请云南正能量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助力依法行政,2023年法律顾问累计修改、草拟各类合同协议62份,参与项目谈判1个,参与行政处罚论证2次。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区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协同推进全市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与公安机关等的沟通和协作配合,2023年,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了联合实地巡查,召开了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向公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起。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4起,收回林地103.5095亩,收缴罚款19.901528元。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制度,2023年集体讨论决定案件3起。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止目前共新办、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53人,回收原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35个(含退休、调整工作单位人员),将按规定将回收的旧证进行登记造册,统一进行销毁并做好录像及文字记录。

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外,加强对野生动植物、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领域执法,2023年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巡查,检查集贸市场6个,餐饮单位9家,救助野生动物23只(其中国家级保护动物14只,三有动物9只),对云南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白鱼河湿地公园、龙王塘湿地公园进行检查巡查187人次。

认真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管理机制,梳理出免于行政处罚事项32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34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34项、从重行政处罚事项34项,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梳理印发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晋林通〔2023〕4号)、2023年度普法“微讲堂”宣讲任务清单(晋林通〔2023〕5号),明确普法责任。二是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普法“微讲堂”等集中学法活动,提高执法人员法治能力,2023年已开展集中学法15次。三是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赶集日集中普法、到主要涉林村组普法宣讲、上门服务送法进企业等多种多样的普法宣传。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提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

全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工作,一是完善制度。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晋森指通〔2021〕1号)及《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响应预案》。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割除路边杂草171.7公顷,建成防火通道375.3公里,安置灭火储水罐153个,建成19座瞭望台、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1套、视频监控前端“森林眼”14套,设置入山登记检查站(点卡)173个。三是加强队伍配备。全区共组建森林消防队伍9支,防火期间驻晋森林消防中队进驻我区,参与我区森林防火宣传、巡护和火情处置。组建巡山护林员、瞭望台人员、卡点人员1177人(其中林业员273人)。四是建立森林防火联防体系。2023年我区分别与玉溪市红塔区、七七四处、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澄江市、呈贡区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加入安宁、易门、禄丰、富民、西山五县(市、区)森林防火联防体系。相邻各乡(镇、街道)也划定了相应的联防区域。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区林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密切关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依法依规做好执法服务工作,加强与执法对象的沟通联系,努力将争议化解在基层。2023年无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昆明市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截止目前,2023年共处理上级转交办信访事件3件(其中2件为重复信访事项),“12345”市长热线51件。

(七)提升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能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为做好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工作,区林草局成了局纪检监察室,制定了《区林草局内部纪律督查检查计划》、《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作风纪律方案》,每月由党组成员带队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2023年截止目前共检查了10次。2023年,区林草局共主办区人大代表建议9件、区政协提案2件,协办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提案1件,均已办理完成。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区林草局案卷2件,全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取区林草局案卷两件,评查结果均为合格,合格率100%,针对评查中提出的问题对照卷宗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整改。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要求在政府户网站上就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截止目前共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晋宁林业”公开工作信息211篇。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中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共有审批事项25项,已冻结事项3项,已发布事项2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给付事项2项,均按要求进驻了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2个事项中四级办理深度22个,占总事项数的100%,即办件18件,占总数的82%。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林草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根据《云南省2021年森林资源状况》,我区森林面积66536.43hm²。目前我区林草行政处罚案件均为区林草局依法办理,现有办案人员6人。乡镇(街道)赋权后,可部分行使县级行政职权,但机构改革后,乡镇取消林业站,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同时肩负农、林等工作,工作繁杂,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无办案经费(司法鉴定费、鉴定报告费、树木评估等费用)。区林草局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满足案件办理需要,涉案鉴定、检验仍需聘请资质机构进行,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野生动植物制品类型、价值等。

(二)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有待提高。根据《云南省2021年森林资源状况》,显示我区国土调查总面积133677.33hm²,森林覆盖率49.77%。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法制宣传普及效果不明显,群众对依法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认识不高,意识不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多次通过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法;三是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末位表态工作机制。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二)强化制度落实,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实做细“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认真落实集体讨论,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不断推进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深入宣传学习反腐倡廉相关文件精神、典型案例,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聚焦法治宣传工作的短板弱项,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精准发力,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高普法效力。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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