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3年,晋宁区财政局紧紧围绕《昆明市晋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领导带头、注重学习提高等有效手段,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和措施成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法治建设各项部署,强化法治财政。
一是为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今年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等工作。
二是及时调整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分工,确定了工作机构,细化了工作人员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当中,设立一定分值,明确各科室、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应承担的相应工作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正确实施。
(二)加强法制学习宣传,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我局始终坚持把做好法制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了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打牢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成效更加巩固。把普法工作列入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意见,积极探索新机制,推动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今年内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2次,主要领导带头讲授法治课1次。
二是以干部职工普法教育为重点,措施更加有力。区财政局坚持每周一上午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学习内容涵盖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预算法》等,指导和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将法制教育融入财政工作,推动普法工作与财政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三是以阵地建设为重点,活动更加多样。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局机关九楼建设党建书屋、法治财政走廊,八楼打造廉政走廊、普法宣传栏,让干部职工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共享法治建设成果,为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是学以致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为增强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工作的能力,每年度派出会计科、预算科、综合科等具有执法权限的科室干部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目前,区财政局共计23人持有行政执法证。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干部职工都能自觉按照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进行监督管理,今年内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依据法定时间、法定程序和要求,向区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及重大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人大预算审查。及时将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主动做好解释工作,保障预算执行的公开透明。
一是政策解读“三同步”落实到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昆明市晋宁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有对应的政策解读材料,做到相互关联。
二是政策解读材料发布时严格审核把关,做到解读材料要素完整,内容全面、详尽、准确。
三是运用多元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采用图片、图表、PDF格式对“昆明市晋宁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进行解读。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营造规范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1.印发《晋宁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
2.印发《晋宁区财政局关于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提高政府采购便利化程度、降低参与者成本。
3.印发《晋宁区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全面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坚决制止和杜绝乱收费、违规收费等行为。
4.印发《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重点工作的通知》,从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执行的规范性、提升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严格执行采购需求公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的续签、项目合同签订及备案、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强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7个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五)非法集资的宣传排查及涉非维稳工作
一是组织协调辖区银行、处非各成员单位开展非法集资的宣传排查工作。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七进”方式,以“防范非法集资、普及金融知识、正确使用金融产品”等宣传标语,重点针对中老年人、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二是牵头组织行业主管理部门筛选经营范围涉及“投资、融资、信息咨询、投资理财、代理”等具有敏感字眼的类金融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商业区集聚区等开展“清街扫楼”非法集资检查排查工作。今年内开展宣传工作15次,制作下发各乡镇(街道)处非宣传材料1批;开展非法集资排查2次,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伪金交所”专项整治工作1次;完成上级处非部门交办的风险提示处置工作2次。
三是加强对上级部门、信访维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分析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包保方案,以“三到位一处理”原则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使责任层层压实;对信访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按规定积极回复,引导投资人不信谣,不传谣,依法通过司法程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及时将回复情况汇报信访维稳部门,推动信访维稳工作的有效开展。今年内开展信访维稳工作3次,办理回复信访件3件,化解3件次。
(六)加强普惠金融政策执行、实现精准信贷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昆易贷”“财园助企贷”等财政金融政策,引导辖区银行积极参与,推动园区、银行、企业间精准对接,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撬动银行信贷的有效投放,促进企业融资及融资使用成本双下降。今年内共开展“昆易贷”白名单联审工作7次,累计确定为白名单企业83家,发放贷款34户,贷款金额16,224.60万元,拨付1-2季度财政贴息资金10.41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使用成本。
二是督促辖区融资担保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与银行合作,探索建立“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降低担保门槛,降低担保费率,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持续支持中小微、“三农”经济发展。2023年,云南东涵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在保规模11,675.41万元,其中小微企业类贷款担保在保14笔,在保金额为7,760万元;“三农”类农户贷款担保在保202笔,在保金额1,781万元;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在保7笔,在保金额为2,134.41万元。
(七)强化辖区金融行业的监管
一是结合云南省小贷公司监管系统平台,强化对小贷公司治理、经营状况、经营模式等开展线上监管。
二是联合辖区行业监管部门,实地到公司针对是否存在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组织行业企业高管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金融监管部门举办的行业政策、法规专题培训、宣讲教育等,进一步引导行业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今年内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完成小贷、融资担保公司分类评级工作各1次,联合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2次,完成小贷公司蓝色风险预警处置7次。
(八)专业指导,推动依法行政实践全面延伸
与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作为区财政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指导,为财政重大决策、重要协议、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协助草拟审查规章制度合同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协助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信访维稳事件;协助开展法治培训等,为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撑。
(九)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向基层倾斜。区财政局及时足额保障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经费、装备配备经费。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经费536万元,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亮点工作
(一)开展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位列全省县(市、区)第一,云南省财政厅2023年9月28日进行了发文通报。
(二)探索政府采购投标、履约保证保险代替传统的保证金,以最少的费用实现最大的功能,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占用压力。目前完成润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晋宁区第四中学、晋宁区上蒜第一小学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业务,担保金额458万元。
(三)对采购业务多的林业局、应急局、水务局、教育局、卫健局等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小班制的业务培训,针对项目进行现场指导交流,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晋宁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财政干部的执法培训不够,执法水平还需加强;
二是外聘律师不定期坐班,有些急需解答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三是非法集资维稳工作压力较大。涉非案件具有金额较大、人数众多、人员身份复杂、案件周期较长等特点,在这期间对投资人的维稳工作尤为突出。从近期的信访回复来看,信访随机性较强,无固定的信访人员,无法准确判别重点信访人员、信访群体,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困难。
四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属多部门联动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区财政在资金安排上无法统一,只能将资金分别安排到全区行政执法部门。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各项财政法律法规,维护财政系统稳定,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2024年我局将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财政干部的执法培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预算法》、《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条例、管理办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财政法治环境,有效提升财政干部的行政执法水平。
(二)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每周至少一次到我局坐班,为干部职工解答工作及生活中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干部职工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业务指导,除协议中规定的每年开展一次法治培训外,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推送的现行政策,有必要适时对干部职工作现场的解答和教育培训。
(三)继续加强处非工作。积极配合协助公安部门对涉非案件的侦办工作,加大对涉非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争取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使风险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同时做好涉非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
(四)积极筹措资金,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财力保障。一是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开源节流,尽最大努力保障各方面资金需求;二是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加大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