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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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及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区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7.配合上级纪委监委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我区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区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宁区纪委监委共设置3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晋宁区纪委监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推动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使命责任,以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目标方向,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重点,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强化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晋宁实践,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区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一是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把牢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省委“3815”战略、市委“六个春城”建设以及区委转型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找准监督检查切入点、着力点。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二是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持从严监督不停步,严守节点不放松,深挖细查反复顽固、隐形变异、改头换面问题,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以节日风气之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深入开展医药领域、水务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专项行动推动作风革命不断深入。
三是一体推进“三不腐”,“惩、治、防”综合效应日益凸显。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重点对象、严查重点问题,坚持系统施治,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查办案件与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挖本地廉洁资源、打造廉洁宣传作品,“清风晋宁”发布工作动态349条,大力弘扬崇廉拒腐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是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系统施治综合效应不断显现。把清廉建设作为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实践载体,协助区委制发实施方案,对清廉建设作出部署。建立“一会两单”制度,紧扣“四责协同”责任链条,强化压力传导,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同频共振,社会责任共同参与,全面推动“十大行动”在晋宁见行见效。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
五是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化自身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落实李希同志调研云南指示要求,融合推进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落细落实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问题。完成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激发干部荣誉感、责任感、归属感。开展廉政家访,常态化开展交心谈心,以严管厚爱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9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058550.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058550.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004557.46元,主要原因分析:区纪委严格按照区财政局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大力缩减一般性、非刚性、非必需支出,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只降不增的原则,压缩项目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058550.67元,其中:本年收入33058550.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058550.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596034.19元,主要原因分析:区纪委严格按照区财政局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大力缩减一般性、非刚性、非必需支出,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只降不增的原则,压缩项目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058550.6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058550.67元,其中:基本支出28058550.67元,与上年对比降低1596034.1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调出、退休、死亡,二是事业人员人均公用经费降低;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元,区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建设已竣工决算,所需支出费用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1101行政运行18463241.52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奖金、日常公用经费及离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等;2011103机关服务1076341.99元,主要用于支付区纪委监委留置场所运行维护费用;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1861500元,主要用于发放留置点看护工作人员勤务津贴等;2011106巡视工作548431.13元,主要用于支付巡察工作费用;2011150事业运行616979.1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日常公用经费等;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375226.88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留置点物业费和“6.19”项目工程费用;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951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4990.72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3951.36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080801死亡抚恤34092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85614.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680.1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78884.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3461.6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重特病统筹缴费;2210201住房公积金1993055.0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区已实行乡财县管,按照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镇)按照一级部门预算管理,故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活动,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车辆运行维护内容与上年无较大出入。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晋宁区“6.19”项目专项资金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为全区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场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区纪委监委留置场所运行维护专项经费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保障留置场所中留置对象看护人员、驻点办案人员办案用餐、物料消耗、洗涤费、清洁费、防疫消毒费等。
(三)区纪委监委机关、留置场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专项经费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保障留置区、机关办公区的保洁服务;留置区、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服务;会务服务;接待服务;食堂管理服务;工程绿化维护服务。
(四)区委巡察工作经费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每年开展3轮巡察,1轮专项巡察,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晋宁区政治生态建设健康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7134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办案业务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降低27006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事业人员人均公用经费降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0440978.1元,其中,流动资产14174564.77元,固定资产3269422.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51684.44元,无形资产2345306.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45334.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7484.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22200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