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蒜镇段七村等6个村蔬菜花卉集散 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批准上蒜镇段七村等6个村蔬菜花卉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上政请〔2024〕4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上蒜镇段七村等6个村蔬菜花卉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规范,同意项目开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近年来,上蒜镇全力推进以蔬菜、花卉为主的农业产业,目前已形成一定的种植规模,但上蒜片区没有标准化的蔬菜花卉交易市场,给产业发展和群众便利带来影响。项目建成后,一是主动融入到晋宁区坚持全产业链思维打造花卉产业的发展战略布局中,促进晋宁区上蒜镇及周边地区蔬菜、花卉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农业品牌的培育;二是拓宽村委会收入来源,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服务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三是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可以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经营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农民就业领域,一方面可以为周边群众提供便利的交易市场,减少运输成本,扩大农户蔬菜、花卉产业种植规模,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二、项目名称
上蒜镇段七村等6个村蔬菜花卉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址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段七村委会
五、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上蒜镇段七村等6个村蔬菜花卉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占地约12.65亩,新建建筑面积约3035.36㎡,主要盖建5个配套库房、1座制冰车间、1栋钢制交易大棚,改造1栋垃圾房,以及管理用房、供水供电、绿化、路灯照明等配套附属设施。
六、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889.59万元,其中420万元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剩余469.59万元资金由村组自筹。
七、建设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1月
八、其他要求
(一)请依据自然资源、财政、滇管、环保、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要求,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时限,不得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改的,须报原批准单位批复同意方可更改。
(三)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立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工程完工)建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审计等,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项目代码:2402-530115-04-01-738158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认定(章)
2024年2月4日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