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国资大厦地下室提升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营运有限公司: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营运有限公司<关于给予批准晋宁国资大厦地下室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晋国资司字〔2024〕2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晋宁国资大厦地下室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规范,同意项目开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晋宁国资大厦地下室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全面彻底的完成晋宁国资大厦提升改造工作,在原有提升改造的范围基础上进一步对国资大厦进行提升改造,完善地下室功能,让大厦更好地发挥其使用功能。
二、项目名称
晋宁国资大厦地下室提升改造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营运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址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东凤路鸥陆广场信合大厦102号。
五、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7.98亩,建筑面积10701.1平方米的晋宁国资大厦地下两层进行提升改造,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车位标识标线、标识标牌、电梯前室、地面提升、应急照明系统含弱电点位(安防监控)、充电桩系统。
六、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 298.00 万元,资金自筹。
七、建设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5月
八、其他要求
(一)请依据自然资源、财政、滇管、环保、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要求,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时限,不得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改的,须报原批准单位批复同意方可更改。
(三)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立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工程完工)建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审计等,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项目代码: 2401-530115-04-01-388925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认定(章)
2024年1月24日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