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城街道福安村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实验示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福安村民委员会: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福安村民委员会<关于给予批准晋城街道福安村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实验示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晋城街道福安村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实验示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规范,同意项目开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晋城街道福安村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实验示范村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充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增强乡村吸引力,构建新时代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项目的实施,完善晋城街道办事处福安村民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乡村振兴健康稳步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名称
晋城街道福安村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实验示范村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福安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福安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在村域面积1.23平方公里,建筑面积125000平方米的福安村区域内,主要建设分为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为福安书院、研学基地、青创园区及附属配套设施;二期建设为村庄环境提升及附属配套设施。
六、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750万元,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
七、建设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
八、其他要求
(一)请依据自然资源、财政、滇管、环保、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要求,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时限,不得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改的,须报原批准单位批复同意方可更改。
(三)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立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工程完工)建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审计等,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项目代码: 2401-530115-04-01-393099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认定(章)
2024年1月15日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