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税务局党委和昆明市晋宁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秉承务实作风,不断攻坚克难,以实际成效为实现全年目标夯好基、垒好台。现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对照《昆明市晋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晋发〔2023〕8号),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023年度持续以区税务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为主要抓手,发放学习书籍、每月向支部推送学习资料,推动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二是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学习成果。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红色影院、道德讲堂、职工书屋、电子学习平台等,推进党员教育工作,建设党史税史文化展厅,构建“一厅两史四室六文化”学习阵地。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开展税收工作。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对税收计划早谋划、早部署。认真按照四类四级预测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每月对重点税源进行监控管理,积极开展政策执行效应分析,做好税收收入分析预测。认真开展“收入预测方法体系”工作,开展算税、估税、填税和验税,不断深化数据的运用发现税收征管问题,从“以数算税”向“以数治税”转变,不断提高“以数治税”的能力,通过收入预测深挖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党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明确区税务局党委对区税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承担主体责任,把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2023年度集中学法2次。统筹规划法治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是健全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程序,重大税务行政执法事项决策一律经过合法性审核。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区税务局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设置公职律师3名,聘请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6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资源优势,为本单位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和提供法律依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代理参加调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活动;根据工作要求,适时安排讲座或法律培训,协助本单位建立科学的、规范化的法律文书运转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全面推行,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严谨的法律文书、实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二是全面推进税费征管服务集约化管理,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二级集约处理中心,引导纳税人缴费人改变办税费习惯,推行以线上办理为主、线下集中办理为辅的办税方式,大幅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费便利度。根据云南省税务局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工作,努力把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是全年未发生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情形,未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根据工作职责和单位实际情况,对影响安全稳定及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完善了《晋宁区税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应急机制,确保我局在应对突发性事件中有应对、有措施、有保障。2023年度全年未出现涉稳重大风险隐患。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关于成立和调整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调解组织领导机构、调解原则、职责划分及相关工作要求,各部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管理本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
二是加强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认真抓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工作,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合理调配处理税企矛盾的资源,将税企矛盾化解工作前置,加强涉税争议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通过事前介入、预警、矫正,有效防范化解涉税争议,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涉税投诉、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实现以溯源治理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目标,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结合“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区局,矛盾就地解决,问题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工作总目标,建立行之有效的矛盾争议分级分类调解机制,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为目标,以依法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统筹协调优势资源,有效化解征纳矛盾、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展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全年通过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余条,其中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在官网公开发布文件至“税收政策”栏目25条、“费金优惠政策”栏目4条、“政策找企业”栏目4条,更新了《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2023)》,发布了2023年一至四季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及《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锚定“四精”目标,认真落实“六个八”推进机制。组建区局、分局两级运维团队,有效保障电子税务局稳定运行;利用“税企通”、67812366热线、短信、微信、邮件等媒介,提供云端涉税咨询;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推出“导税+值班+预办”和“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立体服务,156项涉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是不断深化拓展“晋心办税”远程服务工作室的职能,加派业务骨干做4名常驻坐席接听人员,增强电话接通率和解答正确率,并固定时间对坐席接听人员进行接听礼仪和新政内容培训,及时有效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让纳税人足不出户便享受优质税费服务。2023年接听67812366热线电话6158个,通过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精准推送短信270709条。
三是让自助办税走进“云时代”。增设东凤路办公区自助办税厅,引入办税一体化终端(云桌面)并配备多名协税员,满足新办纳税人从信息登记、实名采集、Ukey的领用和发票领用的一站式服务。新增自助办税区共辅导、协助纳税人网上办理涉税业务人3000余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更好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分局、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领导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全面依法行政小组成员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问题,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2023年度开展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一年来,区税务局始终依照晋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责任意识更加明确,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工作更加深入。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依法治税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方式方法需要更加创新、务实。今后,区税务局将从复杂、潜在的问题和热点、难点出发,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法治思维教育及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
2024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