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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1-16 11:39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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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1:39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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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北苑路21号;邮编:650600;联系电话:0871-67892324)。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公开办公室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等信息;及时更新局领导信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晋宁区政府门户主动公开信息375条。包括环评项目审批公开共计43件;处罚案件公开91件;重大决策预公开1件;双随机、一公开173次;排污许可发放公开62件;晋宁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4件;政策解读1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是依申请公开。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受理答复群众及法人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办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皆依法依规予以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引导、积极回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通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对拟公开事项开展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严格“一事一审”,并做好相关记录,本年度在公开过程中未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政务新媒体运维机制,进一步压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利用新媒体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

五是监督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综合考评,引导各科室重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增强公开实效。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形成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下设局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不够强,二是业务不精,还需要进一步学习。

改进措施: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进一步创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此项工作同志的业务水平,力争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用情况。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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