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
二、主管部门:
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三、实施机关:
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五、子项:
无
护士执业注册
【000123014000】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护士执业注册【000123014000】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无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护士执业注册(注销)【00012301400005】
(2)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00012301400006】
(3)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注册)【00012301400007】
(4)护士执业注册(延续注册)【00012301400008】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2)《护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第九条、第十条
5.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2)《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政发〔2013〕61号)附件2第60项
(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卫医发〔2019〕24号)第四条
6.监管依据
(1)《护士条例》第五条
(2)《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卫医发〔2019〕24号)第五条
7.实施机关: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8.审批层级:区级
9.行使层级:区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区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
15.要素统一情况
全部要素全省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受聘于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护士条例》第七条
(2)《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1)将护士执业首次注册下放区级办理
(2)实行电子化注册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更新被许可人、检查人员和专家名录库;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反馈被许可人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要求及时整改并依法处理。
(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向社会公布该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4)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依法从业意识。
(5)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三表合一)
(2)身份证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4)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材料
(6)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正面免冠彩照
(7)指定医院三个月临床护理培训的合格证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有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逾期注册培训考核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护士条例》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
(2)受理
(3)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视情形需要,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和专家评审)
(4)决定
(5)送达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节、第二节
(2)《护士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受理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护士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对个人申请者当场作出决定颁发证书,对集体申请者在受理后1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颁发证书。
4.承诺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依法进行检验、检测、检疫、听证、鉴定、专家评审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护士执业证书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5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该许可证注明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该许可证注明事项需要延续之日起30日内提出延续申请。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晋宁区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十五、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