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关于《昆明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民盟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云南段)民主监督2份调研报告指出问题昆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三)项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昆明市晋宁区关于《昆明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民盟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云南段)民主监督2份调研报告指出问题昆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三)项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昆明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民盟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云南段)民主监督2份调研报告指出问题昆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三)条河湖长制度执行力度和监管能力有待优化 |
整改目标 | 河湖长制度执行力度和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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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认真落实执行《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健全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监督检查的意见》。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拆除未经许可布设在河道内的钢架、监测设备等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对采水系统和分析设备的运行维护,加强汛期等特定时期安全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推进滇池“三治一改善”项目5个,目前2个完成,3个正常推进,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机制。全年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5件。晋宁区“5.23”滇池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云南省“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开展美丽河湖、绿美河湖建设及申报工作。完成4个河(库)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全区5个河库被认定为2023年市级绿美河湖;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推进贯彻落实。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全年召开区、乡镇(街道)级河(湖)长制工作会议24次,主要研究解决河湖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全区三级河(湖)长巡河5907人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销号,开展日常河道巡查交办问题10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水利部共推送271个河道管理范围内疑似问题图斑,目前已全部完成系统销号工作;共排查涉河“四乱”问题7件,已全部完成“乱堆”问题的整治,销号率达100%;晋宁无非法采砂现象。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2023年每到双月对晋宁区3个国控水质自动站进行人为干扰排查,目前未发现人为干扰情况积极配合运维公司对水质自动站开展运维基础保障工作,2023年晋宁区水质自动站存在站房漏雨、东大河站logo牌损坏等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完成,同时与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书》,2023年9月11日,对3个水质自动站的1320kg废液进行了清运,保障了自动站的正常运行。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吴红强 0871—67897304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jnqhzb@163.com。 联系人员及电话:吴红强 0871—678973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