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更好的理解和落实政策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昆明市加快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二十条措施》《昆明市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以全面提高磷石膏资源利用率为目标,加强系统治理,创新利用模式,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品化、产业化路径全面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昆明市晋宁区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制定草拟了《昆明市晋宁区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二、起草过程
区工科信局掌握全区磷石膏综合利用基础上,草拟了《昆明市晋宁区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并前后于11月10日和11月28日向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产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征求了意见,经多次修改,最终形成《昆明市晋宁区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三、上级要求
根据《昆明市加快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二十条措施》《昆明市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以全面提高磷石膏资源利用率为目标,加强系统治理,创新利用模式,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品化、产业化路径全面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着力提升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水平,为晋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内容
按照“控制增量、消化存量、逐步平衡”的原则,通过实施源头减量行动、综合利用行动、推广应用行动、污染防治行动四个行动来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力争磷石膏综合利用率2023年达到32%,2024年达到70%,2025年达到80%,2025年无害化处理达100%,建成几个规模大、附加值高的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基本形成,将我区打造成为全市重要的磷石膏综合利用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