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第50-16项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反馈问题 | 昆明市整改方案第十四项:云南省部分州市控制入湖污染物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50-16) |
整改目标 | 深入研究入湖污染物控制措施,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和环湖截污管网情况,有效解决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问题,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形成主管、支管、毛细管构成的污水收集管网。 |
整改措施
| 1.对滇池截污管网覆盖面进行系统排查,形成项目清单,完善截污治污管网体系。 2.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完善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实现流域内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实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3.配套建立、完善滇池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强化项目运营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监管。 4.通过新建生态库塘、湿地等,对处理排放尾水实施深度净化,进一步降低污染负荷。 5.按照《滇池流域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并结合晋宁区实际,适时制定本辖区相应方案,不断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进一步降低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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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完成建成区12.49平方公里管网信息排查,累计排查排水管网191.78公里,其中,污水管网98.74公里,雨水管网93.04公里,管网信息已于2021年9月24日报送至昆明市排水公司审核,同时根据要求建立了排水管网GIS信息系统,初步建立了管网一张图平台。二是完成晋城、上蒜、古城集镇片区市政排水管网排查、测绘工作。累计排查市政支次管网136.65公里,排查、测绘庭院小区内管网147.55公里 2.截至2020年,滇池流域涉农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实现全覆盖。同时,自2020年以来,持续推进滇池流域村庄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完成集镇、村庄污水管网铺设约366.4公里。晋宁区共辖6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共建有生活垃圾中转站5座、分拣站2座、垃圾房1395间、垃圾桶3112只、钩臂式垃圾箱165个,滇池流域内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100% 3.一是投资204.74万元,对全区8条入滇河道(南冲河、白鱼河、大河<含淤泥河>、茨巷河、柴河、东大河、中河<含护城河>、古城河)建设28个监控探头,并将监控视频影像通过数据专线实时传输到区水务局,同时传输至市滇池管理局智慧管理平台。二是为提升各条河道重点区域、点位监管能力及重点断面水质情况监控的效率,投资7.768万元,新增设中河审计局省考断面、茨巷河国考断面2个监控点位。三是为深入落实入滇河道雨季溢流污染精细化管控,全面开展滇池流域雨季溢流污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投资19.92万元,建设完成中河磷矿医院、公安局旁及茨巷河青上化工等3个排口雨季溢流污染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市滇管局滇池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4.按照2022年滇池沿岸大湿地保护主要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淤泥河湿地引水优化工作,最大程度保障湿地生态基流。 5.⑴完成滇池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制定《晋宁区2021年滇池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滇池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建9个工作专班28个工作组,全面完成7590亩滇池环湖路临湖一侧低端大棚、露天花卉、蔬菜退出工作。⑵实施耕地地力及种粮一次性补助补贴项目,2021年至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1930万元,补贴面积163198.69亩;2021年至2023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319.17万元,补贴面积126429.2亩。 ⑶制定了《晋宁区2021年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减肥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测土配方施肥任务,实施药肥“双减”项目,共计投入双减项目1580.32万元,全区推广施用精制有机肥5853.75吨,示范面积1.2万亩,完成有机肥替代推广面积16万亩;完成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3万亩;完成减肥技术培训15期1225人次,发放施肥建议卡、《昆明市晋宁区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手册》等相关宣传资料3170份。印发《昆明市晋宁区积极推动滇池沿岸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全区化肥施用量预计比去年同比减少1.5%,农药减量预计比去年同比减少1%,达到了化肥农药减量零增长或负增长的目标。 ⑷全区共有畜禽规模养殖场52个,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通过配套验收的52个,配套验收率达100%,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2%,散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率达90%,制定印发了《2023年晋宁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规范晋宁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进行化管理,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了摸底调查表及工作进展情况表,积极与环保部门对接,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小区),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强化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对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小区)下发书面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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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李建林 联 系 人:施长顺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昆明市晋宁区北苑路13号)。 联系人员及电话:施长顺 0871-678948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