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第四季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区政务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筹组织
要求各科、室、中心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文件,未经过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一律不得出台,确保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
二、审查质量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自检自查,经审查,区政务局没有涉及此项工作的文件。
三、工作亮点
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我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及时向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确保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政务局将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开展自查自理工作,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工作,深刻领会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区政务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2022年至2024年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2: 2022年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