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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11-80329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29 14:58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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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9 14:58 浏览次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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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参照《昆明市晋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晋发〔2023〕8号),区城市管理局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党组制定了《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任务,学习范围为局党组全体成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今年共开展理论学习6次。

利用全局职工例会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利用 “学习强国”等进行网络自学,并把“学习强国”积分情况纳入我局内部绩效考核。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党史,读原著、悟原理等系列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3年5月24日,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规范设置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通知,确定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共8项,不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5名。现已完成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三)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制定并公示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办事指南》、《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办事指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等事项的办事指南,在办事指南中明确受理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精神,凡是能通过基本证照凭证可直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023年共办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5件;办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6件。在承诺期限内通过云南省统一政务服务进行办理,并及时录入信用信息公开平台,至今未收到投诉、举报。

2.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云南省全面推开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发〔2018〕6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8〕52号)要求,对我局“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许可事项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完成“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行政许可审批3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门店牌匾管理的通知》(云建执函〔2020〕16号)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许可事项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完成“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行政许可事项审批32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3.严格压缩办结时限

根据“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要求,按时完成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的认领及录入,积极落实深化推进“一网通办”、“马上办好”的工作要求,压缩审批时限,截至目前区城市管理局办理的“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等共7个主项,10个小项均全部进入综窗受理,统一接件,统一出件,根据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要求将法定审批时限2-2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承诺均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严格按照要求压缩了办结时限。

4.持续做好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许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实现行政权力的全程动态公开,做到阳光收件、阳光审核、阳光审批,积极落实取消店招店牌审批改为告知承诺的工作要求。

二是是完成营商环境巡查整改,根据《区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服务保障,对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完成整改。

三是按照“三个听取”行动工作要求,确实为企业办实事,由局主要领导带队以上门走访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开展“政企同心谈”活动9次,服务企业15家,发现问题7个,为企业解决问题7个;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6次,服务企业6家,发现问题5个,为企业解决问题5个。

5.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动态管理制度。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完善了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现我局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企业将例入双随机执法抽查检查。

二是根据《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度昆明市城市管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等文件要求,已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5个,其中2个部门抽查计划,3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抽查计划已在今年10月20日前完成抽查及公示。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案件移交制度》,《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案件审核办法》等规定,开展移交案件初审12件;办理案件审查9件;组织召开案审会5次,讨论处罚案件9件。

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2023年8月份,2023年《昆明市晋宁区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依法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2.依法公示我局8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所需材料清单、办事流程图。

3.制定《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依法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审批信息14条和行政处罚信息17条。在昆明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双公示”信息31条;录入行政检查信息73条,行政强制信息12条,行政承诺信息31条,录入合同履约信息6条。“两法衔接”平台录案件入17件。在云南省行政执法案件监督系统录入案件31件。

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一是我局与昆明泰和泰律师事务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对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或作出处罚决定前,通过咨询律师意见,更好的保障案件办理规范法,合法化,提高案件质量,有效预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

二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织领导,我局制定《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案件审核办法》,《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主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负责人,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审核委员会,审核范围及程序。通过集体讨论的行使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审核把关。

四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步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

1.制定《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对完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记录归档等着了规范。对文字记录不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视频记录,对执法台账、法律文书、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等进行了明确要求。

2.配备执法记录仪,现全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76部,用于日常巡查及案件办理使用,对需保留的图片,视频信息进行下载收集保存或制作光盘随卷归档。

3.设置办理行政案件的视频监控询问室,通过监控设备,对行政案件办理过程进行视频记录。

五是推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工作情况

1.制定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并依法公示

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制定的《昆明市晋宁区推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要求,于2022年5月25日完成《免于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五张清单”并依法进行了公示。

2.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2021年7月15日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坚持“过罚相当、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收集当事人无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证据材料,在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最大可能的给予从轻、减轻直至不予行政处罚,给予批评教育。给违法违规企业和行政相对人更多容错、纠错的机会。

(五)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以创文创卫复审迎检工作为抓手,持续强化城市巡查管理,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停乱放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共教育整治占道经营行为30101起,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14048起,清除违章小广告15667条、“牛皮癣”小广告44357条、布标布幔241块。重点抓好倚阳路、G213国道(永乐大街延长线至清水河收费站段)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截至目前,G213国道共清理违章占道、乱堆乱放10余处,清理白色垃圾50.2吨,取缔沿线19户砂石料、废品收购站、石碑加工场地,拆除大型违规广告1处。同时,本着便民利民惠民原则,在商户门店多、市民购物需求大的沿街商铺门前灵活施划“一米线”,并结合实际情况向乡镇(街道)推广实施,方便了商户摆放商品和群众的购物需求。累计在东门路、南门农贸市场、工人文化宫、宝峰街道临街商铺施划“一米线”约1200米,普惠商户100余家,获得广大网友和商户的一致好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多家媒体也相继关注报道并给予高度评价。

  (六)开展法律学习及宣传

1.利用职工例会、微信平台、入企业、乡镇集日、城区LED显示屏及其他活动等方式开展法律学习及垃圾分类知识宣传10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组织法律知识线上答题1次;

2.利用城市管理局法律法规宣传小分队到夕阳乡、晋城街道等乡镇(街道)开展法治宣传10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20余人次。

3.在“4.15”全民管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开展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4.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1次,同时,在微信工作群,宣传国家安全法律常识、民法典知识。利用手机APP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答题1次。

(七)城市管理领域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制定了城市管理领域普法工作任务表下发各科室队实施;二是按照《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行业领域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法律小分队,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到全区8个乡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工作及普法工作。2023年到乡镇、企业、学校、郑和广场等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38次。三是在“晋宁城管”微信公众号中开设普法强基专栏,截至目前发布普法宣传信息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共计25篇。自9月1日起在“晋宁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反诈防骗宣传小视频5个。

(八)执法培训工作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网络自学,专题学习的方式开展执法培训。

1.在五月份民法典宣传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观看律师讲授的民法典宣传小视频,学习民法典知识。

2.采取网络自学的形式,利用七彩云端app,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在网络上进行民法典知识答题。

3.在5月22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参加2023年上半年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及办案能力。

4.在五月内,由局属各科室队负责人自行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学习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内容,旨在树立以人为本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让执法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5.6月14日至15日,组织执法人员到安宁市参加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的执法培训。

6.从6月19日起,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各科室队人员担任授课人,轮流开展“十分钟充电,五分钟微党课”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培训,内容为法律知识、党的知识、业务知识等。截止目前共开展17次。

7.6月26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执法培训。

8.6月26日至27日,组织执法人员到昆明市兵器工业昆明疗养院世纪王朝大酒店参加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9.8月9日至11日组织执法人员到山东淄博参加住建部组织的城市管理执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培训班。

10.8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11.8月15日至19日组织执法人员到厦门参加全国市长研修学院组织的违法建设治理专题培训。

12.8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违法建设整治专题培训。

13.10月13日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和各乡镇(街道)开展2023年城市管理领域行政职权赋权事项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14.10月20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2023年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15.10月26日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关于开展乡镇(街道)赋权、扩能执法业务集中培训授课。

(九)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65人,组织完成了执法证到期办证和新办证工作。今年新办证3人,已通过网上考试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新调入人员4人,已录入云南省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等待考试。回收老证76份和新证11份,于8月份进行了销毁。在云南省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申请注销执法证5份。

(十)开展行政赋权工作

开展赋予乡镇(街道)城市管理领域25项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工作,完成赋权事项培训及协议签订。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还有一些提升空间;二是法治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队伍素养与现阶段法治政府工作任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一是对抓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抓法治政府建设与抓日常事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三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还不够多样。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动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局落地见效。二是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依法履职,督促全局人员依法办事。三是重大决策均将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四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做到案案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和执法培训。继续加大法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完善。建立三项制度工作机制并有效实施,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重大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对我局的重大问题及有关事项决策,出具合法性、可行性的法律意见书;为我局职权范围内的法律事务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协助草拟、修改和审查法律事务文书。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五)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确保各乡镇(街道)对赋权事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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