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联合检查 结果公示
根据《2023年晋宁区养老服务机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晋民联发〔2023〕10号)、《关于开展2023年晋宁区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区民政便笺[2023]47号),2023年10月23日,区民政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入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敬老院、昆明市晋宁区老年人乐养中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2023年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结果公示 | |||||||||
序号 | 抽查 | 抽查比例/户数 | 抽查 | 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情况 | 抽查结果 |
事项 | 时间 | ||||||||
1 |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关于统筹制定云南省2023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的通知》(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3〕1号)《2023年度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3年度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和《2023年晋宁区养老服务机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晋民联发〔2023〕10号)要求,高质量完成2023年晋宁区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 | 1. 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抽查比例为25%及以上; 2. 农村敬老院,抽查比例为20%; 3.社会力量兴办养老院,抽查比例为20%。 | 10月23日 | 区民政局:何志东、杨宝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颜明富,刘云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涛、施冉;区消防救援大队:周青、杨杰。 | 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敬老院、昆明市晋宁区老年人乐养中心 | 负责区属养老服务机构证照(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全部纳入预收费监管;是否进行服务收费公示;养老服务机构收费规范情况和预收费监管落实情况;是否规范使用《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现有养老服务场所是否符合设置标准,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卫生要求,是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 随机抽查 | 由区民政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按计划及职责分工进行了实地检查。 | 未发现重大隐患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