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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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和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办公室、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晋办通〔2019〕4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主要职能介绍如下: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荒漠、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区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地方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上报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管理维护好公园内各类建筑设施、设备、花木;负责公园内各类花木、植景的栽培和管理;提高公园的园艺水平、美化环境,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良好的休闲场所;认真接待国内外到公园考察观光的相关人员,并提供导游、讲解;负责做好园内重点文物保护,加强好消防安全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2年营造林任务3300亩,其中:四沿绿化3000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300亩;国家森林乡村建设22个;义务植树87万株。
2.推进晋宁区国家储备林项目编制工作。
3.积极推进林业依法行政。规范林业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处罚、收费、检查等执法行为,推行全过程记录。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严守“红线”,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禁止天然林采伐,推进公益林保护措施,发展林业产业和培育林下经济,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依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职能作用。
4.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和侵占湿地,猎捕、采掘、贩卖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
5.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确保每年完成省市任务指标,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小蠹虫、松毛虫等有害生物,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6.2022年云南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补助资金共5,000,000.00 元。其中主要业务:科普宣教建设投资260,000.00 元,入侵水生植物残体打捞、挺水植物枯杆收割及清运处置费用投资900,000.00 元,湿地公园生态监测费:600,000.00 (3年)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天然林退耕还林及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2.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和草原防灭火监测中心
3.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昆明市晋宁区林长制工作办公室
5.双河磨南德水源林保护区晋宁区管理处
6.云南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7.昆明市晋宁区麻大山国营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30辆(机关车辆编制6辆,各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3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二、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0,970,575.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67,745.04元,占总收入的96.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02,830.59元,占总收入的3.6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134,431.41元,下降36.0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05,759.11元,下降22.72%,因人员变动,退休人员增加,加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取消精神文明奖,调整目标绩效考核奖标准减少奖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收入减少442,700.00 元、节能环保收入减少5,766,780.00 元、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收入减少50,000,000.00 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528,672.30元,下降88.47%,主要原因原纳入收支专户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主要资金为(中央)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资金920,000.00 元、 (市)高速公路绿化补助资金4,326,000.00 元、(市)滇池流域林业生态修复项目资金1,200,000.00 元、 (中央)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5,000,000.00 元、(区)“旅游革命”奖励资金1,470,000.00 元、 (中央)湿地补助资金91,219.00元、 (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编制经费80,000.00 元、 (省)森林防火经费129,391.05 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6,770,969.69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5,311.66元,占总支出的26.61%;项目支出34,325,658.03元,占总支出的73.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728,252.58元,下降17.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1,571.57元,增长2.9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人员8人(新招2人、调入6人),人员经费增加523,000.00 元,本年比上年少支出代理记账费110,000.00 万元,本年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61,500.00 元;项目支出减少10,079,824.15元,下降22.7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为(中央)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资金920,000.00 元、 (市)高速公路绿化补助资金4,326,000.00 元、(市)滇池流域林业生态修复项目资金1,200,000.00 元、 (中央)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5,000,000.00 元、(区)“旅游革命”奖励资金1,470,000.00元、 (中央)湿地补助资金91,219.00元、 (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编制经费80,000.00元、 (省)森林防火经费129,391.05 元;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45,311.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33,513.95元,占基本支出的92.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1,797.71元,占基本支出的7.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325,658.03 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办公费282,217.50元、咨询费1,000.00元、水费83,596.37元、电费102,871.74元、邮电费49,323.60元、维修(护)费42,245.47元、会议费3,796.00元、培训费1,500.00元、专用材料费919,687.00元、劳务费4,856,036.36元、委托业务费14,626,038.4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394.5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03,334.30元、办公设备购置1,5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33,650.00元、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571,466.74 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79,054.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0%。与上年相比增加472,872.07元,增长1.06%,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单位招录2人、调入6人;人员变动,退休人员增加,加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取消精神文明奖,政策调整减少奖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1,89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72,956.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02,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2,429.9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4508.2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5,46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5,968.74元、事业单位医疗291,762.54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20,719.09 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7,018.3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51,44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05,520.00 元、社会保险补助325,200.00 元、退耕现金720,000.00 元、 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899,685.00元、其他退牧还草支出1,040.02 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9,169,142.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0%。行政运行3,554,894.76 元、事业机构5,116,961.81 元、森林资源培育14,325,143.62 元、森林资源管理707,702.53 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858,339.00元、动植物保护3,529,515.3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6,371,425.8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5,2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 住房公积金875,244.0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219,30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6,649.4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65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6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及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219,30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6,649.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6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及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实际车辆数22辆。主要用我单位森林防火、天然林及公益林管护、森林资源监测管护、湿地生态保护与修护等主要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我于单位森林防火、天然林及公益林管护、森林资源监测管护、湿地生态保护与修护等主要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2,819.42元,增长12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6,649.42元,增长16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170.00元,增长23.2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实际车辆数22辆,2022年度我单位森林防火巡护、扑救任务严峻,车辆使用频次大幅增加,2022年度因森林防火巡护、扑救任务严峻,召开各县区高规格森林防火培训、分析、总结会议较往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的工作需要和工作安排,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局属事业单位车辆保有量24辆,实际车辆数30辆,主要用于实有车辆30辆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无购置车辆,故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我于单位森林防火、天然林及公益林管护、森林资源监测管护、湿地生态保护与修护等主要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无国(境)外接待工作需要和工作安排,故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1,349.61元,增加95,244.71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人员8人(新招2人、调入6人),人员经费增加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局开展林业各项工作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维护(修)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53,940,991.74元,其中,流动资产24,581,940.90 元,固定资产29,359,050.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元,固定资产减少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昆明市晋宁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和草原防灭火监测中心、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昆明市晋宁区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双河磨南德水源林保护区晋宁区管理处、云南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昆明市晋宁区麻大山国营林场与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合署办公,其会计核算合并在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账套内核算,部门决算由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编制。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三、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而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使用财政拨款资金而发生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必须发生的支出。
七、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行政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012200462700201111
2022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表(本级)20231023043628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