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及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区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7.配合上级纪委监委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我区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区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严明纪律规矩,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对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等问题严肃清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持把监督融入全区发展全局、融入区委决策部署。
2.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和方向,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决惩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系统化、盾构式整体谋划,打造查办案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教育警醒、堵塞漏洞、完善治理的工作闭环。强化典型性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区委反腐败协调机制完善,协助区委发挥总揽全局作用。
3.始终不渝站稳人民立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集中纠治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心用情守护群众利益。健全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督促责任主体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推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定期开展“四风”问题分析研判,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寻根源,同时健全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不断放大震慑效果。
4.不断健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晋宁实践的制度规范体系,切实增强严肃性实效性。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突出党内监督的定向引领作用,协调促进“四责协同”,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推动完善监督制度。健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构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
5.始终坚守政治定位,推动巡察工作规范高效。自觉把巡察工作放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谋划,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着力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责任清单,按照省委、市委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将巡察利剑指向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城市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联动巡察、专项巡察。健全完善整改评估、问责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改实改,对典型问题和共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6.推动“清廉晋宁”迭代升级,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健全“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形成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建格局,进一步推动“清廉晋宁”建设蔚然成势。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抓好“清廉单元”建设,积极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系统特色亮点的清廉单元建设品牌。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7.勇于进行自我革命,全面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扎实推进办案培训一体培养模式,增强纪法双施双守的本领和担当。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和轮岗交流力度,持续优化队伍结构。以抓好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为抓手,建立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严防“灯下黑”。积极选树先进担当典型,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0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5,138,472.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32,344.49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127.65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71,047.86元,增长10.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02,270.11元,增长11.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1,222.25元,下降83.59%。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动导致工资社保等费用上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5,812,731.94元。其中:基本支出25,041,963.63元,占总支出的69.92%;项目支出10,770,768.31元,占总支出的30.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13,240.13元,下降7.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19,610.47元,下降3.54%;项目支出减少1,893,629.66元,下降14.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区目前财政收支形势异常严峻,区纪委坚持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执行全过程,既充分保障必要的支出需求,又从严从紧把好支出关口,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41,963.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286,432.08元,占基本支出的89.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55,531.55元,占基本支出的1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70,768.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晋宁区“6.19”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511,899.8元。留置场所建设是晋宁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程,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晋宁区无留置场所满足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求,经省、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同意,新建昆明市晋宁区留置场所。
2.区纪委区监委留置场所运行维护专项经费2,786,724.37元
3.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留置场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专项经费支出1,456,122.56元
4.区委巡察工作经费支出583,523元
5.晋宁区2019年第一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费支出288,100.2元
6.晋宁区纪委区监委宣传工作及警示教育活动经费支出298,968元
7.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200,000元
8.省下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支出151,160.9元
9.省下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支出200,000元
10.巡察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支出108,609.2元
11.留置看护工作人员勤务津贴、驻点办案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工作补贴支出106,972元
12.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51,217.78元
13.晋宁区税务局拨入地税退代扣手续费15734.3元
14.晋宁区计划用水办公室拨入节水型单位创建补助经费9940元
15.昆明市级拨入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奖732元
16.晋宁区组织部拨入慰问“强边固防突击队”党费1,000元
17.晋宁区税务局拨入退代扣手续费支出53.4元
18.昆明市级拨入留置场所改造补助经费支出10.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97,161.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2%。与上年相比减少3,101,048.83元,下降8.03%,主要原因分析: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必需支出,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只降不增的原则,压缩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46,05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3%。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7,622,358.67元(人员经费14,866,827.12元,公用经费2,755,531.55元);机关服务2,786,724.37元,事业运行414,530.24元;大案要案查处1,220,766.78元;巡视工作583,523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418,151.2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8,68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9,235.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5,047.57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84,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2,76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892,781.41;公务员医疗补助555,715.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272.4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54,0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215,58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支付巡察工作经费和留置看护工作人员勤务津贴、驻点办案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工作补贴。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75,825.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710.2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75,825.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710.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区纪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管理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严守接待标准、陪餐人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95,149.57元,下降8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49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4,684.57元,下降5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5.00元,下降37.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晋宁区纪委监委购置两辆公务用车,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49.98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5,531.55元,减少875,290.93元,下降24.11%,主要原因分析:区纪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必需支出,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只降不增的原则,压缩项目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15,537.07元;印刷费2,407元;水费23,859元;电费40,407.42元;邮电费27,311.93元;差旅费257,199.2元;维修费17,000元;会议费16,392元;培训费18,474.45元;专用材料费1,191.83元;公务接待费1,115元;劳务费109,073.2元;委托业务费23,000元;工会经费482,277元;福利费37,0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710.23元;其他交通费用930,3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5,362元;办公设备购置22,854.2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8,016,316.55元,其中,流动资产7,992,259.52元,固定资产7,465,541.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58,51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73,69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9,822.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2220111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表20231021072023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