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200500701000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上蒜镇党政机关核定行政编制 30 名(含领导职数 11名),设置综合办公室5个。具体为: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文件收发处理、文秘、督办、机构编制、电子政务、政务服务、应急、老干部、深化改革、保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公共机构节能、依法行政、政策研究、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武装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拟定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目标;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企业服务管理、企业统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园区基地、电力、电信、科学技术等工作。
3.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村、机关、“两新”组织等领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好村级党建、各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党代表、“两委”办主任和村级后备力量队伍的管理、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党员发展、人才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成立、撤销及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广播电视、“扫黄打非”、统战、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工作;承担工青妇工作职责。
4.社会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民政、残联、救灾救助救济、殡葬管理、最低生活保障、老龄委、等工作职责;承担城市管理等工作职责。
5.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禁毒、反恐怖、反邪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铁路护路法制宣传等职责 。
设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7个,共核定事业编制 35名。具体为:
1.上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承办农业农村、林业、水务、滇池管理、农业机械、农机监理、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2.上蒜镇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核定事业编制4名。承担辖区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劳动监察、企业退休职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职责;承担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奖优免补、红十字会、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等工作职责。
3.上蒜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负责文化旅游、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文物安全管理、教育和体育等服务性工作。
4.上蒜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负责招投标管理、项目验收管理工作;承担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爱国卫生、环境卫生、集镇园林绿化、农村危房改造、公租房和廉租房管理、城乡清洁工程、城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集镇环卫工人管理等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户籍管理等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农村公路、滇池以外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协调推进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机场建设工作。
5.上蒜镇为民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承办面向群众的管理、审批、服务等工作并作为党群活动平台。
6.上蒜镇财政所,核定事业编制3名。承担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财政收支管理、税收、政策性补贴管理等工作职责。
7.上蒜镇统计站,核定事业编制2名。承担镇相关统计调查计划,收集、整理和上报信息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更大决心提升经济质效,奋力开创经济发展格局。狠抓项目建设,增强工业产业发展后劲。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支撑发展的重要抓手,依托项目建设实现稳增长、强后劲。持续落实好中央、省、市、区扶持经济稳增长相关政策,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硬实力。畅通企业沟通渠道,共同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因企施策,稳步盘活“僵尸企业”闲置资源,将闲置及未产生效益的土地资源,以商招商或腾笼换鸟,择优引进新项目。培育多元产业,助推特色农业转型升级。在稳定现有花卉、蔬菜及食用菌种植面积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以“一县一业” 花卉产业和全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为引领,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扶持一批特色鲜明的农业品牌和农业龙头企业,逐步建立花卉、蔬菜行业管理机制,进一步扭转花卉、蔬菜种植散乱现象。走出一条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群众收益“双赢”的发展路子。融合文化旅游,奋力激发三产新活力。结合区位、文化等资源优势,依托滇池绿道、大湾生态公园、小渔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石寨山大遗址公园建设等契机,融入山水资源、文化资源,逐步推广“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示范,以群众为主体”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全面打造环湖旅游带,走出农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子。
2.以更强力度加快镇村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生活品质。补齐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规划引领先行,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绿化美化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攻坚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难点,打造一批绿美乡村示范点,形成一村一亮点、一标杆,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建设粪污收集设施为重点,加强农村厕所等公共设施后期管护。以滇池流域村庄为重点,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提高生活污水治理率和收集处理率;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效率,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完成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考核验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阔步向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实现有效衔接。探索实施农村闲置宅基地、空心房整治退出等工作,有效盘活闲置农房发展养老、文化旅游产业,打造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开展旅居度假、观光、休闲、体验式活动,推动农文旅融合。
3.以更实举措开展污染防治,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小镇。强化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加强区、镇部门联动,加大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监察和依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放行为,巩固环保高压态势。积极配合区级部门完成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开展自检自查,持续抓好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严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上蒜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提升。抓实滇池保护治理。围绕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改善目标,更加注重科学治滇、精准治污、精细管理。深入推进“河长制”、十年禁渔、湿地管护等工作,抓好“河道三包”责任制,重点实施柴河、茨巷河、白渔河等沟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河道清淤除障,确保柴河、茨巷河水质稳定达标。确保上蒜片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切实有效解决花卉等农作物废弃秸秆回收利用问题,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矿山修复为抓手,全面启动上蒜镇22.28平方公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EOD项目。镇、村联合,持续加大违法盗采矿产资源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违规建筑、违法用地等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要求,加强巡查值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确保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不发生大的火情。
4.以更暖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提升保障服务水平。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困难群体的就业保障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社保体系,提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续保覆盖面,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5%、98%以上。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继续强化贫困对象动态管理,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贫困户、低保户等重点人群的帮扶工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提高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交旧批新机制。统筹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继续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推进“双减”政策落地生效,持续改善辖区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全力配合推进石寨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持续办好民生实事。强化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持续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实施一批好事实事暖心事。
5.以更强担当深化社会治理,不断提高和谐善治水平。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镇、村在社会治理中的基层基础作用,把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到村组,尽可能将资源、服务和管理放到基层,理顺条块关系,加强综合保障,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村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改革创新,更好地鼓励基层自治及各类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健全网格化、联动巡防机制,加快村级综治中心建设,加大对村霸、涉黑涉恶、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电信诈骗宣传力度,探索健全村级矛盾纠纷化解队伍,确保各类社会矛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树牢“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实行“网格化”责任清单管理,真正做到“定格、定责、定人”。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辖区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违规生产行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6.以更硬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建设。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打造忠诚、担当、诚信、有为、廉洁的人民满意政府。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制,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持续推动法治上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政府工作和自身建设各方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坚决整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上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上蒜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上蒜镇基层党建办公室、上蒜镇社会建设办公室、上蒜镇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包括:上蒜镇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上蒜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上蒜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上蒜镇为民服务中心、上蒜镇财政所、上蒜镇统计站、上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2、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
3、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文化综合服务。
4、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为民服务中心。
6、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财政所。
7、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统计站。
8、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2022年度收入合计114,189,771.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53,823.31元,占总收入的50.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235,948.42元,占总收入的49.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676,190.68元,下降26.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360,375.33元,下降49.74%;财政拨款减少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为上蒜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937,961.31元,同比上年31,831,077.24元增加26,106,884.07元,增加82.02%,增加原因为2022年新增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费25,000,000元。另一方面为上蒜镇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上年83,483,121.40元减少83,483,121.4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晋财预基金追加〔2022〕8号昆玉高速和环湖南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专项资金83,483,121.40元;而2022年没有此项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5,684,184.65元,增长38.68%。增加原因为2022年拨入滇池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经费28,000,000元,较去年变动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2022年度支出合计121,293,401.17元。其中:基本支出23,518,132.24元,占总支出的19.39%;项目支出97,775,268.93元,占总支出的80.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001,715.54元,下降21.8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有昆玉高速和环湖南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专项资金83,483,121.40元,而2022年没有,但2022年又增加了滇池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经费5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3,452.69元,下降2.42%;项目支出减少33,418,262.85元,下降25.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18,132.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42,937.14元,占基本支出的95.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5,195.10元,占基本支出的4.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775,268.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大会议及人大代表活动及履职经费464,869元,用于镇人大会议相关费用及镇人大代表的活动费及履职经费。
2.政协事务支出200,000元,属于政协提案办理专项资金,用于石寨村进村道路综治提升工程、洗澡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牛恋村建设完善粪污收集设施项目补助资金。
3.专项业务活动支出1,338,579.73元,用于政府会议及村组专项资金及武装工作等经费支出。
4.工会、共青团、妇联团体事务经费支出59,646元,用于工会经费、团委及妇联工作经费。
5.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36,223.60元,用于党组织建设经费。
6.组织事务经费支出320,285.40元,用于各村党建经费补助及基层党建事务支出。
7.公共安全经费支出419,864.01元,用于支付保安服务费、市域社会治理“四中心”融合提升改造等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248,795.64元,用于拨付科普小镇示范建设经费。
9.文化旅游体育支出1,079,263.36元,用于基层公共文化补助62,175.76元,徐霞客游线重点标志地打造490,000元,文物维修及看管补助经费427,087.60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建设100,000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1,129.81元,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431,699.21元,就业促进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补贴79,508元,殡葬改革运输遗体费用80,52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98,400元,退役军人管理职务161,806元,企业退休及儿童福利9,196.6元。
11.卫生健康支出757,348.82元,用于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经费732,448.82元,计划生育事务计生宣传员补贴10,500元,慰问失能老年人14,400元。
12.节能环保支出17,382,571.67元,主要用于滇池湖滨管护资金支出568,600万元,污染防治14,036,577.17元(其中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费10,000,000元,柴河水库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资金457,000元,滇池一级保护区压红线民房整改工作专项经费876,512.79元,滇池保护治理及“十年禁渔”清网清湖经费2,703,064.38),自然生态保护2,777,394.50元。
13.城乡社区支出1,297,031.14元,用于综合执法专项经费254,412.76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支出1,042,618.38元。
14.农林水支出65,874,857.40元,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专项经费支出24,855元,动物防疫经费13,160元,农业结构调整补贴经费50,310,858.38元(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及工作经费43,689,033.70元,“四退三还一护”土地租金6,043,126.17元,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及种粮补贴578,698.51),花卉优势产业集群项目2,480,000元,农机购置补贴21,400元,滇池沿岸美丽乡村小渔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专项经费5,800,000元,村庄保洁补助资金336,570元,一季度道路养护及2021年“四环十七射”绿化租地款541,477.36元,二轮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经费56,500元,滇池一级保护区整改经费1,611,768.45元,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及园林绿化专项资金681,000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47,749.21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护林防火经费272,086.5元,管护人员工资259,100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88,178.39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补助资金75,000元,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补助资金3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935,000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154.11元。
15.交通运输支出64,265.5元,用于公路养护配套资金。
16.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15,862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200元,用于发放安全专干人员补贴。
18.其他支出4,835,475.85元,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助、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资金及危房改造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37,961.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77%。与上年相比增加26,106,884.07元,增长82.02%,增加原因为2022年新增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费25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07,35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3%。主要用于政府、党委等部门人员经费,以及村级各口人员补贴、党建工作等项目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外交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国防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34,2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的费用;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科学技术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7,12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及群众文化宣传及文化广场建设等补助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1,33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及民政事务管理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2,52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人口与计生服务人员经费及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350,02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2%。主要用于河道保洁员和湿地管护人员经费、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费及垃圾清运费及处置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07,98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9,851,86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6%。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森林防火、水利建设及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4,26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没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金融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1,2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其他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债务还本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没有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494.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983.9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51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7.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9,5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494.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983.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5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1%。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推进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等适当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16.89元,下降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7.89元,下降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9.00元,下降0.1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蒜镇核定车辆未发生变化,但核定标准发生变化,并因推进厉行节约,上蒜镇2022年车辆运行费用及公务接待费适当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195.10元,减少96,706.37元,下降9.02%,减少原因为公用经费受财力限制,压缩办公经费造成公用经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9,662.40元,印刷费5,801.4元,水费150,262.60元,电费99,452.35元,邮电费14,629元,差旅费49,968元,公务接待费139,511元,工会经费137,626.10元,福利费133,298.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983.9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部门资产总额173,154,162.10元,其中,流动资产50,297,913.08元,固定资产15,026,410.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17,000元,其他资产105,112,838.5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973,957.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829.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04,97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192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73,154,162.10 | 50,297,913.08 | 15,026,410.45 | 10,141,990.98 | 1,359,379.00 | 3,525,040.47 | 2,717,000 | 105,112,838.57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59,830.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830.0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03,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1,7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59,830.0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200500701111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