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第50-18项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公示单位: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反馈问题 | 昆明市整改方案第十六项:昆明市在精准治湖方面有差距,滇池部分入湖河流水质未达标(50-18)。 |
整改目标 | 滇池有水功能区划类别要求的入湖河道水质持续改善,全部达到水功能区划考核目标要求。 |
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 1.认真分析护城河(中河)、柴河、淤泥河、大河(白鱼河)4条河道水质未达到水功能区划目标的原因,科学编制“一河一策”水质达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逐年明确河道年度实施计划,明细年度实施任务清单,加快综合治理项目实施。 2.加强对达到水功能区划目标的河道环境监管,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完善和落实好“一河一策”,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防止“好水变差”。 3.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布局建设短板。完善截污管网,为片区内护城河(中河)、柴河、淤泥河、大河(白鱼河)等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必要基础。 4.抓好城市面山洪水疏导控制,统筹解决生态流量不足和城郊结合区溢流污染问题。 5.结合老旧排水管网、泵站及市政调蓄池更新改造,完善河流片区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提升片区排水管网覆盖率。 6.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定期通报河道水质情况,以水质倒逼河道治理工作落实。加快完善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实现对主要河流交接断面、重点监控断面的实时监测。 7.深化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深入实施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逐步落实“美丽河道”建设。分期实施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入湖河道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及其保护范围内的湖滩、湿地、村庄、农田、生态调蓄带、湖滨缓冲带等区域清理整治,消除污染隐患。 8.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要求,落实河道生态补偿制度。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编制完成中河(护城河)、白鱼河(大河主流)淤泥河、茨巷河(柴河主流)等河道“一河一策”方案,并认真落实“一河一策”工作任务。 2.2021年以来,晋宁区加强对达到水功能区划目标的河道环境监管,加强河道水质监测。一是每月对辖区内柴河、南冲河、白鱼河、二街河进行一次水质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录入至系统。截至2023年8月底,累计监测32次。二是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河道进行排查和加密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至相关职能部门,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支撑。三是2021年至今累计出动800余人次,对辖区内的8条入滇河道和1条鸣矣河(晋宁段)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河道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至相关部门,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3.积极推进滇池流域村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实施昆明市晋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再生水生态补水项目建设,累计完成各类污水管网建设约366.4公里。 4.为抓好城市面山洪水疏导控制,对排水管网进行清淤除障。一是2021年以来,新建、更换雨水篦子246套,新建检查井66座,拆换防沉降井圈井盖52套,改造排水管网596米,清掏雨水篦子1565套、雨污检查井1601座,清掏雨水、污水管网21.11公里。二是完成重点项目区管网清淤除障工作。完成工业园区青山基地、晋城基地、宝峰基地、上蒜基地雨污水管清淤工作,完成清淤约2649.79立方米。 5.一是完成建成区12.20平方公里管网信息排查,累计排查排水管网191.78公里,其中,污水管网98.74公里,雨水管网93.04公里,管网信息已于2021年9月24日报送至昆明市排水公司审核,同时根据要求建立了排水管网GIS信息系统,初步建立了管网一张图平台。二是完成晋城、上蒜、古城集镇片区市政排水管网排查、测绘工作。累计排查市政支次管网136.65公里,排查、测绘庭院小区内管网147.55公里。三是2021年以来,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7个。 6.2021年以来,晋宁区加强河道水质监测。一是每月对辖区内柴河、南冲河、白鱼河、二街河进行一次水质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录入至系统,截至2023年8月底,累计监测32次。二是东大河、大河(淤泥河)、茨巷河三个国控断面已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其余河道已设置生态补偿监测断面。三是2021年至今,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对45家重点排放企业安装水质自动监测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并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及时安装自动监测设施。 7.一是完成东大河、茨巷河美丽河道建设,2022年茨巷河评为市级美丽河道。二是开展滇池湖滨湿地外来水生植物及漂浮垃圾打捞工作,完成粉绿狐尾藻、浮萍及其他水生植物打捞清理面积140.23万平方。 8.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入滇河道生态补偿工作。2021年、2022年,累计缴纳滇池流域生态补偿金809.69万元,其中,2021年缴纳531.8592万元,2022年缴纳277.8308万元。2023年截至8月底暂未收到市级通报。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责 任 人:肖远昆 联 系 人:高康蕊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65号)。联系人员及电话:高康蕊,678090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