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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09-744478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9-13 16:45 废止日期: 昆明市,晋宁,印发,人民政府,通知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晋宁,印发,人民政府,通知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16:45 浏览次数: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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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区级有关部门、两个区级管委会: 

   《昆明市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第二届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3年修订

20236

 


1 总则 3

1.1 编制目的 3

1.2 编制依据 3

1.3 工作原则 3

1.4 适用范围 4

1.5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4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6

2.1 领导机构 6

2.2 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7

2.3 区应急办主要职责 7

2.4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7

2.5 现场工作小组职责 109

2.6 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11

2.7 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12

3 预测与预警 12

3.1 重大危险源管理 12

3.2 信息报告 13

3.3 预警行动 14

3.4新闻报道 15

4 应急响应 16

4.1 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分级 16

4.2 响应程序 17

4.3 响应的终止 18

4.4 应急处置方案 18

5 监督管理 22

5.1 编制 22

5.2 培训 22

5.3 演练 22

5.4 预案修订 23

5.5 预案实施 23

6 附件 2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政府保障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昆明市突发事件总体事故应急预案》《昆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事发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单位要与事发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分级负责,协同应对。各有关单位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协调对应行业领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晋宁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发生在晋宁区行政区域外,但对晋宁区可能造成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

1.5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II级)、较大(级)、一般(IV)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造成30人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10万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1.5.2重大事故(II级)

1)造成10人10人以上30人不含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10人以上、30人不含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50人以上100人不含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3)跨出市级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4)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1.5.3较大事故(Ⅲ级)

1)造成3人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10人以上50人不含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晋宁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3)发生跨晋宁区行政区域、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

4)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1.5.4 一般事故(IV级)

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不含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不含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是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由区长担任总指挥,区长未在时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担任,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晋宁区应急管理局。

区应急指挥部由以下成员单位组成:

总指挥: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分管各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副区长

副指挥:政府办、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

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气象局、区人社局、区工业和科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组、区政府新闻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区文化旅游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疾控中心、古滇管委会、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相关乡镇(街道)有关领导组成。

2.2 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指挥工作;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2.3区应急办主要职责

执行、督促、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组织编制、修订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和预警机制;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发挥枢纽作用。

2.4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承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区应急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各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其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等工作;承担全区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事故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依法组织指导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对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灭火、堵漏、输转、洗消等任务。

区卫生健康局:指导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污染事故监测,及时测定事故现场危害物质的成分及可能影响区域的浓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检测、认定,组织专家对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区发改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管理以及外地援助物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事故现场确认后的遇难者遗体转运工作,按有关要求对遗体进行后续的处置工作。

区总工会:负责维护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受害职工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救护、善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

区纪委监察委派驻联系纪检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区人社局:负责为事故善后处置提供赔偿补偿标准依据。

区气象局:负责气象资讯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保障事故现场的通讯畅通。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事故新闻发布。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负责制定本部门事故应急预案,参与组织、协调专家及抢险设备和器材,并参与抢险。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古滇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2.5现场工作小组职责

根据事故情况,设若干现场工作小组。现场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对现场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区应急指挥部现场协调。

2)抢险救援组: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险源;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隐患等。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疾控中心及相关医疗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和抢险救援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保证疫情处置车辆、药品和医疗器械急救需要;对事件发生区域疫情进行监测和防治。

4)安全疏散和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乡、镇、街道)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事故单位、保险等单位组成,负责(强制)疏散、安置、安抚现场群众;调拨、发放应急款物;处理遇难者遗体;理赔、救助。

5)治安警戒和交通保障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及事故发生地政府(乡、镇、街道)组成,负责对现场及周边的重点目标进行警戒,维护秩序;交通管制、路桥维修,开设“绿色通道”,保障运输畅通。

6)应急通信组:由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下属的专业通信队伍、通信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保障处置工作的通讯畅通。

7)应急物资保障组:由区发改局牵头,区应急局、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及事故发生地政府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调集、运输、征用应急物资、设备、食品、药品、房屋、场地等;保障和落实应急经费;为应急人员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

8)新闻报道组:由区政府新闻办牵头,区融媒体中心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媒体接待和指导、协调、组织事故情况、处置进展、预警公告、自救防护等信息。

9)调查与评估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察委派驻联系纪检组、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负责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0)监测组: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气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组成,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地质灾害等气象资料,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6 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由区应急局牵头,设立全区安全生产专家组,聘请有关科研人员、专家和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组,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撑。

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进行分析研究和事态评估;向区应急指挥部提供工作建议、处置措施和决策咨询。

2.7 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根据《晋宁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承担抢险救灾具体工作的队伍主要有:

1)晋宁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以区消防救援大队为主),主要承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爆炸燃烧、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建筑坍塌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群众遇险事件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则,发挥第一时间投入的作用,迅速、高效地开展生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详见附件1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框图。

3预防与预警

3.1 重大危险源管理

企业是各类重大危险源监测预测的责任主体,负责重大危险源日常动态监测预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目前我区有重大危险源13个,其中危险化学品类10个,烟花爆竹1个,尾矿库1个,磷石膏堆场1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晋宁区地理位置图、附件5晋宁区生产单位危险源所在地位置图、附件6晋宁区重大危险源一览表)。

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负有生产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掌握各类有关生产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状况及周边环境,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执法)检查。

3.2 信息报告

3.2.1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应急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应急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区应急局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区应急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4)区应急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区政府。

3.2.2信息报送要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3 预警行动

预警级别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1 I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红色预警,由国务院或授权下级发布。 

3.3.2 II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危害的。橙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或授权下级发布。

3.3.3 III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黄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或授权下级发布。

3.3.4 Ⅳ级预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蓝色预警,由晋宁区人民政府或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 新闻报道

1)发生一般(Ⅳ级)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必要时,根据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工作机构提供的情况,在区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应急措施、存在困难和下阶段工作部署。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决策和安排新闻发布。

2)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报道、接受记者专访等,并与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有机结合。

3)生产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做到准确把握、正面引导、讲究方式、及时主动、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

4应急响应

4.1 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级)

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省级以上应急救援机构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晋宁区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I级)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市级以上应急救援机构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晋宁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II级)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市级应急救援机构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或向晋宁区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晋宁县应急指挥部在市级应急救援机构或市有关单位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区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故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请求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指挥部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2 响应程序

4.2.1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发生的事故响应级达到Ⅳ级及以上;

2)接到上级部门应急救援增援指示;

3)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救援增援请求;

4)区应急指挥部研究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其他情况。

4.2.2响应程序

1)区应急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研究,初步判断是否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如果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应立即向区政府办报告;

2)区政府办应立即向区政府总指挥报告,总指挥立即召集指挥部成员集合,分析判断是否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

3)达到启动条件时,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预案;

4)政府按照指挥部要求,通知各应急救援队伍(含专家组)到指定地点紧急集合待命;

5)各应急队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成员,穿戴好防护用品,携带应急物资、装备。按照要求赶赴现场指定地点集合待命。

4.3 响应的终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区应急办提出建议,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详见附件2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框图、附件3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终止程序框图

4.4应急处置方案

4.4.1 先期处置

1)应急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主要了解下列内容:

①遇险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情况。

②事故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可能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③需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材、队伍等应急力量情况。

④有关装置、设备、设施损毁情况。

⑤如果发生的是危险化学品事故,还应了解危险特性、数量、应急处置方法等信息;了解周边建筑、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

⑥事故发生单位之前应急处置的情况。

2)应急指挥根据了解事故情况后,组织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3)划定警戒区,封锁危险场所,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4)紧急撤离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至安全区域。

4.4.2 本辖区内应急力量调配

1)确定急需物资、人员及装备数量。

2)确定调配部门或相关企业名单。

3)区应急办公室负责调配工作,明确集结地点。

4)应急队伍物资到达后,区应急办公室向指挥部报告。

5)按指挥部的相关指令开展工作。

4.4.3 事中处置

1)区应急办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立即通知以区消防救援大队为主的救援力量,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避免事态扩大。

2)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其它救援力量携带应急装备,以最快速度抵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根据命令派遣部分或全部力量赶赴受灾现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为救援队伍车辆和设备提供昆明市辖区内的交通畅通保障和优先通行。

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人员疏散和善后工作组、治安警戒和交通保障组、应急通信组、应急物资保障组、新闻报道组、调查与评估组、监测组、专家咨询组等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向区政府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送信息。

4)区应急指挥部根据救援需要和专家的建议,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保障救援队伍和受灾人员的供给以及受灾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等畅通;寻求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有效地组织现场救援。

5)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街道及事故单位根据事故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配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6)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及时续报有关信息。

4.4.4扩大处置

在采取现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事故的处置时,由区应急办报请市应急机构,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处置。上级成立的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区级指挥部汇报应急救援的总体情况,伤亡情况,目前已采取的措施,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事项,并将指挥权移交上级指挥部,按上级指挥部的要求和安排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4.4.5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应急终止:

1)事故状态得到控制,无继发可能、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2)事故造成的危害已消除,次生和衍生事故隐患已消除。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处置。

经过应急救援指挥部认真研究后认为可以终止应急救援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布终止命令。

4.4.6 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区属部门组织实施善后工作。区应急指挥部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指导或会同乡镇(街道)、街道帮助事故单位开展善后处置。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监测,继续排查隐患;事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和家属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依法对征用的应急物资(场所)的所有人给予补偿。对事故责任单位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经费,由事故单位承担。

2)恢复生产

III级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恢复重建由区政府组织完成,需要市级援助的,由区政府提出请求。III级以上(含III级)生产安全事故的恢复重建工作,在市政府的协助下开展,并按程序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援助。

3)保险

鼓励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及补偿机制,对存在较高安全生产风险的企业实行强制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企业需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保险产品的开发工作,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供保险保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定损、赔偿等服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商业保障和互助保险,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担机制。

4)调查、总结

一般事故由区政府成立相应事故调查组,区应急局牵头,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单位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故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较大以上事故,积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乡镇(街道)、街道、区属部门根据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5监督管理

5.1 编制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编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督促行业(领域)内的企业编制符合自身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相关企业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5.2 培训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5.3 演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为落实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由区应急局适时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的应急演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导、督促行业(领域)内企业依法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理的实战能力。

5.4 预案修订

本预案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导则或其他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修订。

5.5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6 附件

1)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图

2)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框图

3)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终止程序框图

4)晋宁区地理位置图

5)晋宁区生产单位危险源所在地位置图

6)晋宁区重大危险源一览表

7)应急处置措施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录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名单

10)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应急抢险主要装备

11)企业应急救援装备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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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7


附件7

应急处置措施

一、常用的应急处置措施

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迅速控制危险源,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向受到危害的人员实施医疗救护及其他保障措施;

对事故区域及相关联的生产装置实施紧急停车;

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黄磷泄漏的应急处置措施

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加强个人防护,防止黄磷灼伤和烟雾中毒 燃烧过程中能产生的大量有毒烟雾,因此在事故处置队员要加强个人防护,穿全封闭防化服,佩戴空气呼吸器,不可有暴露的皮肤接触黄磷,防止灼伤。

多种措施并举,控制和消除危险源 推荐以下几种方法:

1.尽可能地将泄漏物收集至可密封的金属容器中,用水覆盖,防止黄磷接触空气发生燃烧。

2.喷雾控制。黄磷泄漏暴露在空气中即发生燃烧,在处置过程中应用喷雾或开花水流控制黄磷燃烧,不宜用密集射流直接喷射磷块或磷液,防止黄磷飞溅形成新的火源,或见到人员身上造成灼伤。但对盛装黄磷的容器可使用直流水进行冷却,以防止容器发生爆炸。

3.筑堤围堵。黄磷在建筑物类内泄漏,可用水泥、沙土袋筑堤堵拦,防止液磷四处流散。如果是在室外黄磷发生泄漏到处流散,亦可通过筑堤围堵流散,或挖坑聚集磷液。围堵后要用喷雾或开花水流向被围堵磷液的建筑物或坑内灌水,让水淹没磷液使其结块,然后组织人员将磷块从水中捞出,放入安全容器中。

4.堵漏。盛装黄磷的储罐、桶等容器发生泄漏时,救援人员要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及时对泄漏容器利用堵漏工具进行堵漏,控制或制止泄漏。

5.水淹灭火。对泄漏于地面流散的磷液,可根据黄磷不溶于水、不与水起化学反应、比水重的特性,可采取围堵注水淹没磷液或磷块的方法,使黄磷与空气隔绝,而停止自燃。对散落的磷块,可收集投放于水池或水桶中浸没灭火。

三、液氨罐(储槽)泄漏的应急处置措施

8

防护区、隔离区设置

发生液氨泄漏时,应急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后,应疏散无关人员撤离事故区域,对泄漏污染区人员进行迅速撤离,撤离至上风处(或安全地带),并立即设置防护、隔离区,防护、隔离范围可根据液氨的泄漏量、现场的气象条件(风向、风力大小)、地理位置等设置,设立防护、隔离区一般分为初始隔离区、防护区和安全区。防护、隔离区的设置可参考下图1-1进行设置。防护、隔离区的设置可参照表1给出的数值,并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隔离区的设置参考下图1-1

1液氨泄漏初始疏散隔离距离

产品名称

少量泄露

大量泄漏

液氨

初始隔离距离/m

下风向疏散距离/m

初始隔离距离/m

下风向疏散距离/m

白天

夜间

白天

夜间

30

100

200

150

800

2000

隔离区的管理

1.在隔离区界限区域拉上警戒线,道路口上设置红白色相间警戒色带标识,写上“事故处理,禁止通行”字样,并派人把守。

2.禁止任何车辆和人员进入,并负责指明道路绕行方向。

3.隔离区除应急抢险人员外无关人员、车辆、禁止进入。

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

1.应急处理人员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化服、戴橡胶手套。

2.当液氨发生泄漏时,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防止冻伤,按BG/T 24536 2009 第4章要求选择防氨渗、防静电的化学防护服ET,穿符合GB 20266 要求的橡胶靴、戴符合AQ 6120要求的耐酸碱手套。

3.呼吸系统防护按GB/T18664 2002第4章的规定,宜选择正压式呼吸器或符合GB 2890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4.在眼睛防护时,应佩戴防腐蚀液喷溅的面罩或护目镜。

泄漏控制

1.断源

1切断泄漏源时,必须在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的掩护下谨慎操作,若条件允许,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

2输送液氨的容器、储罐、管道和槽车等发生泄漏是应切断泄漏源,制止泄漏。

2.堵漏

针对泄露的液氨容器、储罐、管道和槽车等情况,选用适合的堵漏工具。在充分考虑防腐措施后,迅速实施堵漏。用于堵漏器具的材质应该使用耐液氨腐蚀的材料,建议使用碳钢、镍铬不锈钢、高合金不锈钢、铝及铝合金、钛及钛合金、木材、多数塑料(酚醛塑料、聚丙烯、聚四氟乙烯)、聚三氟氯乙烯等材质。根据些路口的情况宜采取以下措施:

1罐体、管道等发生微孔(或称为砂眼)状泄漏时,宜采用螺丝钉加聚四氟乙烯胶带旋进泄露空的方法堵漏

2罐体发生孔状泄露时,宜采用各种耐碱的堵漏夹具、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堵漏夹具或堵漏锥堵漏

3罐体发生缝隙泄漏时,宜采用耐碱的外封式堵漏袋、封堵套管、电磁式堵漏工具或堵漏夹具堵漏。

4阀门发生泄露时,宜采用耐碱的阀门堵漏工具组、注入式堵漏胶、堵漏夹具堵漏。

5法兰盘或法兰片发生泄漏时。宜使用耐用碱性的专用法兰夹具、注入式堵漏胶等堵漏。

3.倒罐

1在实施器具堵漏时,应同时采取倒罐的方法进行处理。倒罐前应对所使用的管道、容器等设备的材质和状况进行检查。

2倒罐时应使用洁净的、耐液氨腐蚀材质的压力容器(材质宜使用碳钢、镍铬不锈钢、高合金不锈钢、铝及铝合金、钛及钛合金)

3倒罐时不能进行带压操作。

4倒罐时,应使用防爆电器,并且接地良好,如防爆耐氨蚀泵,防爆排风扇等。

5倒罐结束后,应对泄露设备、容器、车辆等进行及时处理处置。

泄漏物的现场处理方法

1.少量泄漏可加强通风,加速扩散,使其汽化。

2.大量泄漏:

1利用消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吸收泄漏的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如有可能,将残余气体或漏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其他可以吸收设备进行处理,防止扩散。

2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所产生的大量废氨水,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也可借助现场环境,通过沟道使泄漏物、污水汇聚到低洼处收容,坑内应敷设塑料薄膜防止液体下渗。

3迅速将泄露区域的禁忌物品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接触发生更大的危险。

4对于现场不能收容的污水,必须外排时,必须用酸中和至合格后方可外排。

四、油库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情况,主要了解下列内容:确定火灾发生位置点、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1.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

2.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3.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4.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5.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二)组织现场无关人员立刻撤离到上方向的安全区域。

根据火灾影响范围划分警戒区域并设立警戒标志,疏散现场无关车辆,引导司机将车辆迅速驶离油库,保持消防通道的通畅。

切断泄漏源,防止事故的扩大。

开消防水炮和消防喷淋(若有)对着火罐进行冷却,对邻近贮罐、设施降温隔离。

五、尾矿库溃坝、垮坝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尾矿库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针对尾矿库事故的特点,在对事故实施抢险救援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或险情威胁区域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社会治安,做好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

)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周边重要生产、生活设施,防止引发次生的安全或环境事故。

)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亡,立即动员调集医疗卫生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

)按照事故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方案,紧急调集相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

)掌握事故发生地气象信息,及时制定科学的事故抢救方案并组织实施;

)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保护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影响。

附件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录

序号

应急领导机构

牵头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3

综合协调组

区政府办公室

67xxx322

3

抢险救援组

区消防救援大队

67xxx596

67xxx110

4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区卫生健康局

67xxx258

5

安全疏散和善后工作组

事发属地政府


6

治安警戒和交通保障组

区公安分局

67xxx391

7

应急通信组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67xxx331

8

应急物资保障组

区发改局

67xxx234

9

新闻报道组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融媒体中心

67xxx095

67xxx202

10

调查与评估组

区应急局

67xxx406

11

监测组

区生态环境分局

67xxx324

13

专家咨询组

区应急局

67xxx406

14

晋宁区政府总值班室

67xxx322

15

晋宁区应急局值班室

67xxx035

16

晋宁区应急救援中心

67xxx035

17

昆阳街道办事处

67xxx010

18

宝峰街道办事处

67xxx010

19

晋城镇人民政府

67xxx082

20

上蒜镇人民政府

67xxx441

21

二街镇人民政府

67xxx001

22

六街镇人民政府

67xxx022

23

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67xxx019

24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67xxx003

25

工业园区管委会

67xxx339

26

古滇管委会

67xxx450

27

区人民医院

67xxx717

28

区第二人民医院

67xxx162

29

昆明市政府总值班室

63xxx514

30

昆明市应急局指挥中心

67xxx965


附件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名单

所在单位名称及职务

专业名称

联系电话

王万禄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注册安全工程师

采矿

13xxxxxxx41

夏钢源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高级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

采矿

13xxxxxxx13

海宇任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副部长、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工程

13xxxxxxx07

丁跃华

昆明理工大学冶金系

钢铁冶金

13xxxxxxx18

徐征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有色金属冶金

13xxxxxxx83

周亚伟

云南云天咨询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

15xxxxxxx79

 

昆明有色金属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冶金化工部

危化品

13xxxxxxx12

解丽菊

昆明兰德设计有限公司

化工设计

13xxxxxxx67

向贵全

云南省设计院专家设计研究所

油气储运

13xxxxxxx93

李国斌

昆明理工大学

化工

13xxxxxxx29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岩土、边坡、尾矿库

13xxxxxxx81

宁建昆

省工业气体行业协会

化工

13xxxxxxx32

云南省黄金工业公司

应急管理

13xxxxxxx53

王军龙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冶金、工贸

15xxxxxxx90

附件10:  

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应急抢险主要装备

装备种类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通讯、指挥车

区公安分局

2辆

区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1辆

区民政局

区防震减灾局

1辆

区防震减灾局

区农业农村局

1辆

区农业农村局

人员、物资

运输车

区自然资源局

2辆

区自然资源局

区公安分局

2辆

区公安分局

区应急局

1辆卫星电话3台、对讲机6台、防爆相机、便携气体检测仪2台、防静电服2套、手电筒53个、执法记录仪5台

区应急局

区交通运输局

10辆

区交通运输局

区农业农村局

4辆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2辆

区水务局

救护车

区卫生健康局

4辆

区卫生健康局

消防车

区消防救援大队

4辆

区消防救援大队

运水车

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7辆

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区住建局

5辆

区住建局

昆明晋宁供电局

2辆

昆明晋宁供电局

装备种类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救援设备

区发改局

粮食物资储备中心

发动机1台、潜水泵1台、远程照明灯50个、雨衣125套、帐篷80顶、水鞋150双、安全帽180顶、棉被300床、棉衣200件、毛毯50床、应急灯30个等。

粮食物资储备

中心

区林草局

灭火弹200发,二号工具50把,风力灭火机4台,军用铲20把,水枪水袋4套,塑料水桶50只,砍刀30把。

区林草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灭火抢险救援相关设备

区消防救援大队

通讯设备

区公安分局

对讲机20部

区公安分局

区林草局

对讲机20部

区林草局

医疗救护器材

区卫生健康局

22种

区卫生健康局

急救药品

区卫生健康局

26种

区卫生健康局

调查取证(拍摄)

设备

区公安分局

2套

区公安分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1套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林草局

1套

区林草局

区文化旅游局

1套

区文化旅游局

附件11              

企业应急救援装备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装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联系人及电话

1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液压起重机(30吨-40吨)

4

王万禄

13xxxxxxx41

推土机(山推220)

8

装载机(ZL50)

8

挖掘机(液压)

8

大型运矿车

30

救护车

2

2

昆明文丰化肥制造有限公司

防化服2套、防毒面具4个



李贵春

13xxxxxxx53

3

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挖掘机(日立ZX350H)

4

朱清明

13xxxxxxx77

装载机(柳工ZL50C)

4

4

云南浩坤磷化工有限公司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4套

隔热服6件、防化服8套、防毒面具10个。



杨许

13xxxxxxx48

5

晋宁全利乙炔气体有限公司

消防泵2台、消防栓4个、报警器8个头、监控器8个头、灭火器22个、手推式灭火器2个、防护服15套、防腐靴4双、防护洗眼器1个。



邹良策

13xxxxxxx89

6

云南晋宁黄磷有限公司

防化服2套、

空气呼吸器10



张贵本

13xxxxxxx24

过滤式防毒面具23套

冲洗喷淋装置3个,洗眼器2个、应急水池3个。

固定式CO监测仪4台

便携式六合一气体检测仪1个

雾状水枪3支、灭火器96瓶。立式消防栓8个。

防毒口罩20个、防火服4套、烧伤膏3瓶、破立妥3瓶。医用酒精3瓶,。

硫酸氢钠溶液3瓶、硫酸铜溶液3瓶。

7

云南强林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晋宁油库

长管式空气呼吸器3台



苏子健13xxxxxxx49

67xxx396

防化服1套、

泡沫灭火剂100KG77桶

氟蛋白泡沫灭火剂200KG4桶


抱箍DN(108/159/219)各一套

快速管卡6套

8

昆明恒裕通磷化工有限公司

空气呼吸器

2

王军民

18xxxxxxx87

9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晋宁选矿分公司

防化服10套、空气呼吸器6套、防毒面具10个。



张树洪

15xxxxxxx93

10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磷酸盐厂

防火服2套、空气呼吸器12套、防毒面具44个



陈玖毅

15xxxxxxx51

11

昆明兴春化工有限公司

空气呼吸器2套



张春

13xxxxxxx37

12

云南立隆化工有限公司

防化服2套、防毒面具20个



67xxx080

13

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隔热服8件、防化服6套、空气呼吸器5套、防毒面具15个,防爆对讲机15个,警戒绳带200米,

起重机1台,便携式发动机1台,千斤顶4个。



庄垂华

13xxxxxxx67

14

云南兴昆化工有限公司

空气呼吸器2套、防毒面具6个,扩音器1台,应急发电车1台,消防器材6套。警戒绳带100米2根,

路障5个。



67xxx063

15

昆明升建恒通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防化服2套、空气呼吸器6套、干粉灭火器33瓶。



13xxxxxxx27

16

云南福辉燃气经贸有限公司

空气呼吸器2套、防毒面具4个,防爆对讲机5个,干粉灭火器26瓶,千斤顶2个。



陈美高

13xxxxxxx66

17

云南康祥工贸有限公司

干粉灭火器50瓶,便携式发1台



张广兵

13xxxxxxx96

18

晋宁华威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干粉灭火器150支,消防水池2个。



郎国喜

13xxxxxxx97

19

昆明和益泡塑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移动式灭火器5瓶,干粉灭火器40瓶,破拆枪、液压剪1支,千斤顶10个。



罗益贤

15xxxxxxx33

20

晋宁宏晟泡沫塑料工贸有限公司

干粉灭火器97瓶,空气呼吸器20套。



方继涛

13xxxxxxx22

21

晋宁海汕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干粉灭火器30瓶,千斤顶5个。



林少强

13xxxxxxx23

22

南兴泡沫塑料工贸有限公司

干粉灭火器60瓶。



杨发明

13xxxxxxx15

23

云南锦达磷化工有限公司

事故应急池1个,消防水池1个。



解兴德

13xxxxxxx40

附件12:

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队人员装备明细表

1.晋宁区矿山救援分队人员编成及装备

分队长

王万禄13xxxxxxx41)

副分队长

栾伟元18xxxxxxx92郑剑13xxxxxxx72郎旭(13xxxxxxx20)

人员编成

云南磷化集团援总队

队长王万禄13xxxxxxx41)

人员:6人

昆阳磷矿救援分队

分队长郑剑13xxxxxxx72

人员:38人

晋宁磷矿救援分队

分队长:郎旭(13xxxxxxx20)

人员:28人

序号

救援装备名称

单位

数量/分队

数量/总队

1

皮卡车

1

分队配置(共3台)

2

对讲机

20

分队配置(各60台)

3

起重设备

1

检维修中心配置

4

推土机

3

分队配置(共3台)

5

装载机

3

分队配置(共3台)

6

挖掘机

3

分队配置(共3台)

7

运输车

9

分队配置(各3辆)

8

铁锹或锄头

30

分队配置(共90把)

9

救生索

3

分队配置(共9条)

10

灭火器

10

分队配置(共30个)

11

帆布手套

100

分队配置(共300副)

12

担架

3

分队配置(共6副)

13

急救箱

2

分队配置(共2个)

14

警示带

5000

分队配置(共15000米)

15

应急照明灯

3

分队配置(共3台)

16

空气呼吸器

2

分队配置(共6个)

17

反光背心

10

分队配置(共30个)

18

防尘面具

10

分队配置(共30个)

19

护目镜

15

分队配置(共45个)

20

发电机

1

分队配置(共3台)

21

抽水泵

1

分队配置(共3台)

22

抗滑木桩

10

分队配置(共30个)

23

牵引绳索

5

分队配置(共15套)

24

编织袋

20

分队配置(共60条)

2.晋宁区救援分队人员编成及装备

分队长

周琼波(18xxxxxxx87)

副分队长

王兴15xxxxxxx18赵忠文(13xxxxxxx52)

陈玖毅(15xxxxxxx51)朱德华(15xxxxxxx06)金斌 15xxxxxxx79)赵坤(15xxxxxxx79)马付云(15xxxxxxx96)

李朝银(13xxxxxxx98)、杨保勇(13xxxxxxx71)

人员编成

义务消防组

组长:陈玖毅

人员: 10

职责:负责消防、气防、人员搜救。

工艺处置组

组长:朱德华

人员: 9

职责:负责工艺处置。

综合保障组

组长:王志杰

人员: 10

职责:负责事故应急的准备和保障。

救护组

组长:何仁花

人员:5

职责:负责事故受伤人员的前期救助。

环境监测组

组长:赵智波

人员:6

职责:负责事故过程中环境状况监测。

后勤组

组长:李刚

人员:5

职责: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后勤保障。

装备

情况


主要装备名称

装备数量

备注


吊带

4


安全行灯(带5米电源线)

10


安全帽

20


编织袋

3000


担架

9


小推车

12


锄头

70


铁锹

80


十字镐

5


麻绳

500


尼龙绳

500


滤布(无纺土工布)

200


石灰

5


潜水泵

8


轴流风扇

5


移动电缆线盘

6


汽油发电机

1


便携式氧气呼吸器

6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3


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

9


过滤式防毒面具

74


消防扳手

16


消防水带

20


救生衣

40


救生圈

10


安全带

69


雨衣

34


防酸服

36


防酸手套

48


水鞋

38


防护面屏

12


防护眼镜

53


防化服

2


防化鞋

4


消防服

3


水裤

20


应急电筒

35


对讲机

24


泛光灯

8


手提喇叭

1


应急药包

若干


芦荟胶

若干


烫伤膏

若干


棉签

若干


风油精

若干


云南白药气雾剂

若干


医用碘伏

若干


3.晋宁区建筑工程抢险分队人员编成及装备

分队长

李建林(13xxxxxxx11)

副分队长

夏治祥(13xxxxxxx17)

下属小队(组)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设备名称及型号

数量

集合

地点

企业名称:昆明宏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姓名:刘书东(13xxxxxxx22)队伍管理人员6人,队员根据实际情况抽调

挖掘机

SY55C Pro小型挖掘机

根据事故情况就近征调

装载机

LW500K-LNG装载机

起重机

TM-2604起重机

开口撬棍

1550

运输型拖拉机

YTxxxTD

运输型拖拉机

BJxxxT-1

企业名称:云南熙恒鸿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姓名:李铜熙(13xxxxxxx88)队伍管理人员4人,队员根据实际情况抽调

履带式单斗挖掘机

CAT-xxxD

轮胎式装载机

厦工40

企业名称:昆明昶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黄炫俊(18xxxxxxx89)队伍管理人员6人,队员根据实际情况抽调

挖掘机

三一重工SY75 小型挖掘机

装载机

山东临工 L955 大型装载机

运输车辆

东风翻斗车

铲子

安全绳

50米/捆

企业名称:昆明中信达建筑机械化有限公司; 姓名:姚祥(13xxxxxxx88)队伍管理人员6人,队员根据实际情况抽调

挖掘机

卡特320C

装载机

柳工856

企业名称:昆明中垠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张美仙(13xxxxxxx76)队伍管理人员3人,队员根据实际情况抽调

挖掘机

卡特313

根据事故情况就近征调

装载机

厦工

自卸车

解放牌CA3xxxxxxxE4

平板车

/

车辆

大众捷达云Axxx62、云A9xxx5

单位名称:区住建局建管处;姓名:张晋荣(15xxxxxxx30)队伍管理人员4人,队员根据实际情况抽调

车辆

哈佛云A9xxx



4.晋宁区燃气抢险分队人员编成及装备

分队长

李建林(13xxxxxxx11)

副分队长

冯陈华 (13xxxxxxx49)

下属分队(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下属分队副分队长及联系方式

队员

设备名称及型号

数量

集合地点

晋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张雷(15xxxxxxx17)

晏子宽(13xxxxxxx83)

燃气企业内部员工54人

空气呼吸器、防爆风机、防爆对讲机、便携式检测仪、汽油发电机、电熔焊机、低温防冻服、防冻靴、抢险车、探照灯

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

燃气企业相关燃气站点

云南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罗松(13xxxxxxx95)

彭天雄(13xxxxxxx82)

燃气企业内部员工72人

专用抢险车2辆

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

燃气企业相关燃气站点

云南大运燃气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

胡天芝(13xxxxxxx31)

魏荣虎(13xxxxxxx91)

燃气企业内部员工6人

抢险车辆2辆;背架式空气呼吸器2台;低温防护服2套;手提防爆探照灯4部;防爆工具2套;手持式燃气泄漏检测仪2台。

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

燃气企业相关燃气站点

云南福辉燃气经贸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

冯文明(13xxxxxxx45)

王怀友(18xxxxxxx58)

燃气企业内部员工10人

抢险车辆1辆;背架式空气呼吸器2台;低温防护服2套;手提防爆探照灯4部;防爆工具1套;手持式燃气泄漏检测仪2台。

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

燃气企业相关燃气站点

5.晋宁区卫生应急分队人员编成及装备

分队长

朱云13xxxxxxx90

副分队长

朱云(13xxxxxxx51)、张志华(13xxxxxxx26)、毛利兵(13xxxxxxx84)

下属小队(组)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队员

设备名称及型号

数量

集合

地点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应急救援队

张志华 13xxxxxxx26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应急队伍30人

救护车及随车设备、现场流调车配消杀药品、设备


晋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医院应急救援队伍

刘云昆13xxxxxxx96)

晋宁区人民医院卫生应急救援队伍

救护车及随车设备、药品


晋宁区区人民医院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应急救援队伍

李俊 (15xxxxxxx95)

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卫生应急救援队伍

救护车及随车设备、药品


晋宁区区第二人民医院

区疾控中心卫生应急救援队伍

吕山西 (15xxxxxxx49)

区疾控中心卫生应卫生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流调车配消杀药品、设备


晋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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