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人员可申办创业吸纳就业补贴指南
为深入贯彻省市对自主创业人员享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相关扶持政策精神,持续推动晋宁区创业者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现将“贷免扶补” 创业小额贷款扶持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具体申办事宜如下。
一、政策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2〕7号)。
二、补贴对象:在昆明市晋宁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的初创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或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1年以上,招用员工(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申领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达到一定数量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三、补贴标准:稳定吸纳就业3—5人(含5人)的给予3000元补贴;稳定吸纳就业6人以上(含6人)的给予5000元补贴。
四、申报材料:
(一)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及招用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原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五)申请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有特殊情况的请与办理部门联系)。
五、应核验信息: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社保缴费记录及申请时的参保信息。
六、申报程序:补贴对象,可按年度向昆明市晋宁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昆明市晋宁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政策要求,对所提交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予以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
七、办理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昆明市晋宁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培科)
◆咨询电话:0871-67895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