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2023年3季度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通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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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开通慢性病模块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3]23号)的要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申请协议管理评审工作会议,并经晋宁区医疗保障局核准同意,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晋宁区共有2家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申报续约增加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医保协议管理,经评审2家医疗机构通过申请服务项目。
二、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6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止。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晋宁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反馈意见。(注:申请协议管理公示表可在晋宁区政府网站和晋宁医保公众号下载查看)
联系电话: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67807287或67800171)
附件:晋宁区2023年3季度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9月5日
附件:晋宁区2023年3季度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