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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08-734114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28 16:36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3号)
文号: 关键字: 烟花爆竹,经营,晋宁,零售,昆明市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3号)

发布时间:2023-08-28 16:36 浏览次数: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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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布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联系。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3828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3816日(星期14点至17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李江冲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政治处主任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三)决策发言人:

翟金星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

(四)听证监察人:

朱彦沛  昆明市晋宁区政府办法规科科长

杨成方   昆明市晋宁区纪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五)听证记录人:

鲁晓梅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副科长

(六)听证代表:

刘晓强   区人大代表

陶红梅   区人大代表

      区政协委员

李一闲   区政协委员

     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应急办工作人员

廖学凯   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主任

张凰发   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

李     晋宁区二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安监组工作人员

周应鹏   晋宁区六街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主任

曹俊东   晋宁区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王永国   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宋安兰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刘志熊   昆明市消防支队晋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

隆永洁   云南九夏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利伟   昆明嘉誉物资有限公司永凤商号经理

陈国俊   烟花爆竹零售户代表

     烟花爆竹零售户代表

     烟花爆竹零售户代表

(七)旁听人

赵常恩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工矿企业监管

李  洁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法规宣教和行政审批科科长

段永麟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副科长         

皇甫文锦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四、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1.刘晓强:希望后续把控位置布点,采购位置和群众不能离得太远;烟花爆竹卖方应保障售卖烟花爆竹安全;灭火器和取水设置,发生爆炸时确保及时灭火。

2.赵波:点位设置要考虑方便群众,不能让群众跑远路购买;取水点位要方便灭火。

3.李一闲方案没有明确长期许可证的使用期限,许可证办理后4年中年检年审事项标准没有提及,需要考虑年审年检事项;意向点位邀请专家检查,相关方意见需要形成纸质意见决定书;4年不足5人相关表述建议修改;昆阳、晋城、宝峰街道应划定申报地址范围。

5.高平:昆阳街道25点位符合条件难度大;各点位在城区集市附近,考虑到安全问题建议做调整。

6.杨建波(受李盛委托):申请点位应有容错。

7.栗婷:纳入黑名单的人,其家人是否可以从事?申请人及雇人是否都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

8.曹俊东:三个点位有点多。

9.李元(受宋安兰委托):加强监管;从市场准入角度看,最好有一个固定经营门面,最好是不在小卖部附近,工商营业执照地址和申请点位地址应一致。

10.隆永洁:方案合法合规,在听取代表意见后修改符合合法性、可操作性、科学性,满足实际需求。

11.杨利伟:宝峰街道设置点位因条件限制,需设置到城郊偏远处,与方便群众购买矛盾;严厉打击非货;第8点,考试不及格,许可证到期收回。

12.陈国俊长期点位利于安全,支持。

13.张信:支持取缔短期点。

五、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一)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根据本次听证会的听证议程安排,下面我就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为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规范、稳定、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应急局制定了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方案。

1.布点原则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综合各乡镇集市情况、人口状况和区域面积,以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并考虑近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情况以及行政区域交通条件等因素布点。根据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零售网点数量和相邻两个零售网点之间的安全距离,严禁设立烟花爆竹“一条街”,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集中连片经营行为。结合城乡经营发展特点,本着合理规划、方便群众、充分考虑各乡镇行政村数量、集镇状况、历史因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群众消费习惯来设置零售点数量。

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店全部按照长期经营店设置,不再设置短期点。2023年晋宁区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数量70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数量坚持“总量控制、只减不增”原则,总量不超规划数,目前按照实际布点数控制“只减不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主要在集镇的临街铺面,自然村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2.布点要求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布设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做到标准统一、严格审查、从源头上严格把关。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选址与布局、建筑物结构、电气与消防要满足烟花爆竹零售点基本安全条件。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申办程序

(一)报名申请。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报名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公司经营单位,向区应急局提出零售经营申请,区应急局结合信用管理等多种措施进行审核。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公司除满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店)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经营户的主要负责人,凡是被吊销、撤销行政许可的,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申请人3年内不得在晋宁区辖区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2.申请人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校学生不得申请);

3.申请人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餐饮、五金、电焊等涉及动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除外),且为工商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与法定代表人一致,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申请的经营铺面地址一致。

(二)组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选拔考试。区应急局通过比选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选拔考试,考试试卷总分100分,原则上70分及以上合格,考试合格人员列入烟花爆竹拟经营人员库。原则上4年组织一次考试。

(三)考试成绩适用和点位选取及审核。

1.按照保障安全原则,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经验和有长期经营店的个人(需提供以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参加本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选拔考试成绩合格的,优先确定为烟花爆竹拟经营人员,优先选取经营店;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还在有效期的经营户,参加本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选拔考试成绩合格的,经专家现场技术审查,部门(区应急局、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区市管局、区城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现场联勘联审确认安全、建筑和消防等具备相关规定的,此次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继续办理延期;不具备相关规定的,自成绩发布日起1个月内按照安全、建筑和消防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或重新确定经营店。参加本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延期,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补齐。

3.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实际布点数量总额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取烟花爆竹拟经营人员,符合条件的拟经营人员自成绩发布日起1个月内按照安全、建筑和消防等相关规定自主在晋宁区范围内的集镇道路临街铺面选取2个意向点位,由专家现场审查,部门联勘联审申请点位,具备安全条件的拟确定为晋宁区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取消拟经营资格。

(四)审批发放。烟花爆竹点位经部门联勘联审,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要求的拟经营人员,向区应急局提交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材料,经初审签字后,由区应急局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审批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五)公示。区应急局将在区政府门户网、区电视台、“晋宁区烟花爆竹安全交流群”等平台公布烟花爆竹零售点总体情况以及各点位详细位置,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做好辖区内零售点公开工作。

3.强化监管

下步,对取得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资格的零售户,区应急局将按照《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店)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常态化监管,对违规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春节期间,区应急局联合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联合检查。依法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场所,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二)决策发言人的答辩

首先,感谢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各位代表的提出的意见逐一回答:

1.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不得在人流聚集处设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位,就安全因素考虑,在城郊人流量少的地方设置点位;

2.每年市场监管部门都会对烟花爆竹质量进行抽检;

3.每家烟花爆竹零售店都要求设置2个磷酸铵盐灭火器和取水点,并就近取水;

4.区应急局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

5.考试成绩合格的烟花爆竹拟经营人员,拟定2个点位,后续会召集相关人员开会,填写确认表格,15天至20天内寻找点位;

6.加大打非力度;

7.被列入黑名单人员的家人不在限制范围内,但点位要取消。

下步,我局将充分采纳符合要求、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基层监管人员和零售经营者的教育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的宣传工作,学习借鉴安全、先进的烟花爆竹零售监管方法,逐步完善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便民、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六、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2023816日下午14点至17点在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举行的《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代表21人,发表了33条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委员合议总结,认为观点鲜明、内容客观公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要控制点位数量设置安全距离2.加强燃放、消防安全距离3.兼顾布点安全与方便群众;4.充分考虑现有长期点在人员集中区如何治理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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