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
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
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217号)、《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就《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区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有关的人员15人至3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乡(镇、街道)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
或专家3人至5人。
3.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报名采用和网上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网上报名请登录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jngbk@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
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9月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
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召开听证会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9月21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邮编:650600
联系人:李文武、起云丽
联系电话:0871-67803308
传真号码:0871-67893616
电子邮箱:jngbk@163.com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5日
《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职业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座机 | |||||||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是/否) | 所属机关 | ||||||||
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 |||||||||
听证 机关 意见 |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