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第二次会议第79号提案答复的函
矣玉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您提出“建议农村不动产登记费用由农户自付,以后分批次补给农户。”的提案很好,反映了目前农户对自己的财产有了深刻的了解和重视。这样便于我们开展工作和服务。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我区利用“云宅调”小程序对全区农村宅基地信息共采集完成了98087宗,符合登记发证条件宗地数86334宗,不具备登记发证条件宗地数11753宗。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局正在积极协调和沟通相关部门。采取试点先行,以试点找问题、找矛盾,以问题为导向,实施分类指导。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为民利民”的原则,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摸索一套符合晋宁区实际情况并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模式。完成试点村“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颁证工期为 4-6 个月。区自然资源局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开展试点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胡学霸,0871-67892255)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6日
附: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第二次会议第79号提案答复的函(晋农函〔202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