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第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吕红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乡村振兴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扎实推动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支持土地集约规模经营,2022年以来,晋宁区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一是学习借鉴试点经验
富民县作为昆明市唯一的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从2016年就开展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为基础,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深化农村产权制度和农村金融改革,提高“三农”发展贷款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为进一步开展好晋宁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晋宁区组织相关人员到富民县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是开展研讨和分析
为消化富民试点经验,晋宁区组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研讨、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颁证、抵押登记颁证工作,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可与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分置并行的政策指向下,逐步探索出适合自己的工作模式。
三是印发实施方案
晋宁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晋宁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颁证所需条件以及程序作了详细要求。
四是完成两证颁发
经过逐步探索,现已完成了晋宁区绿色高效花卉生产示范项目涉及的41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颁证、抵押登记颁证,且此项目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登记证》为全市第一本。项目公司也通过两证成功获得晋宁区农村信用联合社贷款5000万元。
五是拟定管理办法
2023年,我区结合实际草拟了《昆明市晋宁区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探索试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登记、颁证工作,尽快理顺程序,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宣传推广和流转合同审核,进一步把控风险,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感谢您对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胡学霸,0871-67892255)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6日
附: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第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晋农函〔202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