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第二次会议第40号提案答复的函
周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晋宁区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晋宁区位于滇池西南岸,是滇文化发祥地,伟大航海家郑和的故乡。晋宁区正好位于云南花卉生产区的核心区,经过30余年的努力,花卉已成为区域内最重要的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经济支柱。截至2022年底,全区花卉园艺种植面积6.1万亩;年产切花55.66亿枝,花卉农业产值34亿元;从事花卉产业的农户达2.2万户5.5万余人。晋宁区花卉种植面积、产量及产值均位列全省第一。晋宁花卉产业已成为促进乡村振兴,农民创造美好生活的主导产业。
二、设立晋宁区花卉产业乡村振兴基金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应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政府出资人不得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不能是GP(基金管理人)。
根据《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金控集团主要负责监督基金的规范运营……。”第十四条“产业基金管理机构(GP)主要负责建立规范的基金‘募投管退’运营管理机制;制定基金投资运作、风险控制、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等制度……。”第十五条“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财政收支状况和产业需求,积极参与产业基金设立,基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参股地区产业发展。年度预算中,未足额保障“三保”、债务付息等必保支出的,不得安排资金参与基金设立……。”第十七条“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由金控集团会同其他出资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经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会商,要遴选出既符合相关条件要求,又熟悉花卉产业及乡村振兴的基金管理机构(GP)无相关成功案例,同时结合我区当前财政情况分析,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牵头成立“晋宁区花卉产业乡村振兴基金”不具备条件。
三、下步计划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耕地保护和产业发展相关规定,以争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为抓手,以高新技术和模式创新为引领,以花卉特色产业绿色高效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核心,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补助,协调引导驻晋金融机构参与支持晋宁区花卉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晋宁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努力探索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
感谢您对花卉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宋进春,0871-67892255)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0日
附: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第二次会议第40号提案答复的函(晋农函〔202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