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答复的函
冯文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打造海晏村美丽乡村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与您面商的情况,晋宁区相关工作情况为: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方面,2023年,晋宁区共争取到中央、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72万元,已安排到项目23个,项目安排率100%。按照衔接资金的使用要求,衔接资金支持项目,中央、省级资金的产业占比不低于60%,市级资金不低于70%。由于2022年末区乡村振兴局未接到海晏村相关项目申报材料,因此未列入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在美丽乡村创建方面,2023年美丽宜居村庄申报、创建正在开展,我局已于3月中旬将申报相关通知转发至各乡镇(街道),截止5月末,接到晋城街道推荐的福安、梁王、沙堤、东门4个村的申报材料,未接到海晏村申报材料。目前,大部分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均需本村(项目)已具备一定基础条件(优势),财政资金大多以“先建后补”形式进行奖补。
经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建议,我局将积极予以帮助、支持。
一、积极组织本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学习、参加技能培训,开拓视野,自主创业或外出务工,增加村民收入。
二、立足海晏村实际、找准发展定位、挖掘本村优势,积极主动谋划项目、包装项目,制定海晏村建设发展规划、建立项目库,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逐级向各部门推荐、申报项目。
三、探索成立合作经济组织、村集体公司,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在严格遵循滇池保护、耕地保护等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逐步引进、开展农文旅项目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感谢您对晋宁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谭贵红 0871-67892255 )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日
附: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答复的函(晋农函〔202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