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过户 遗失公告(胡春)
发布时间:2023-08-0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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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胡春、王晓琳)
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云2225号之一,通过拍卖,陈莎莎竞得胡春、王晓琳名下位于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中和路(蓝色经典.兴苑小区)南2幢4单元602号房产。因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无法收回,房产证号为晋宁县房权证2011字第015733号,建筑面积为:175.8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晋国用(2012)第1496号,土地分摊面积为21.65平方米。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作废。并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云2225号之一过户到陈莎莎名下。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莎莎
2023年7月24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