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8号建议答复的函
A 类
公 开
晋住建函〔2023〕38号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存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晋宁区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晋宁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完成62个单位住宅区的改造,涉及住宅楼169栋,住户3899户,改造建筑面积共34.29万平方米,目前已有7个小区引入了物业管理。部分老旧小区存在物业管理方缺位、无维修管养经费的问题,客观造成了改造后反弹较大,改造成果无法长期维持。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此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强化已改造小区后期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建立健全已改造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将已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纳入社区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群策群力的作用,共同做好老旧小区后期长效管理工作。我局向昆阳街道建议对于条件成熟的小区,街道、社区要积极引导,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正常有序运行;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小区,可由街道组织成立物管委代为先期管理。
根据目前小区物业无人管理的情况,我局已联系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到小区和社区街道对物业进驻一事进行商谈。
针对老办公楼以后的管理使用建议,经我局与国资委联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由国资委负责,如确实存在空闲情况,原则上由属地街道向区政府请示,统一调配使用。目前各单位搬迁新办公地点时间还未未定。腾空现办公楼时间也还未确定。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冯陈华 67892229)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