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57号建议答复的函
鲁瑞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厘清乡镇、职能部门的权责清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预防腐败,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使职权,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服务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方案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有关精神,区政务局牵头,制定了方案,并组织区级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
一、相关政策文件出台情况
1.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昆办发〔2015〕24号),2015年10月印发了《晋宁县推行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晋办发〔2015〕12号),由县委编办(审改办)负责组织对全县县乡两级权责清单进行了清理,制定公布了县乡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为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统一、规范全区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保障行政权力和责任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于2018年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晋政发〔2018〕4号)。明确部门要对权力事项、责任事项等内容进行梳理、发布和更新维护。明确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和部门职责任务的变化情况,及时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提高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和实用性,解决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监督问责无章可循的问题,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3.2019年11月份区营商环境办印发了《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党政机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营商办〔2019〕21号),进一步明确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办法。
二、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政府行政职权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将行政职权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等10个类别,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每项权力都列明了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以“两单合一”、“一表两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每一个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地点等要素进行统一规范。
三、权责清单规范情况
(一)区级部门权责清单梳理情况
截至2022年8月底,全区37家单位共梳理权责清单6886项,其中行政许可239项,行政处罚5886项,行政强制194项,行政征收14项,行政给付52项,行政检查217项,行政确认74项,行政奖励23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行政权力179项。
(二)编制区级部门行政许可清单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要求,编制并公布了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涉及37个区级部门,25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根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各责任单位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三)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梳理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区8个乡镇(街道)共梳理权责清单 382项,其中昆阳街14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晋城街道49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权力27项),宝峰街道14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二街镇55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六街镇55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上蒜镇55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夕阳乡55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双河乡85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54项)。
(四)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
2023年,省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其中《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中明确了86项由乡镇(街道)行使的法定职权。《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中共梳理出142项可委托(下放)给乡镇(街道)的行政职权,要求按照“成熟一批,委托下放一批”和“放的下、接得住”的原则,分批下放给乡镇(街道)。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我局于2023年3月27日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请区级各职能部门对照目录清单进行认真研究,属于乡镇法定职权,但目前仍由区级部分行使的,制定方案进行移交;对142项可委托(下放)给乡镇(街道)的行政职权,先由区级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对接,提出委托和下放的事项清单目录,于4月15日前报给我局,我局将按照各单位提出的清单目录召集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研究,确定第一批委托(下放)的事项清单,并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感谢您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兴辉,0871-6788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