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23〕21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转发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和出台的《工作办法》,界定了政策解读概念,明确了工作原则,细化了工作流程,对实际工作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市政府办公室针对《工作办法》提出的工作要求在具体工作措施、工作标准及监督检查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办法及考核标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工作办法》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准确把握适用范围,把制度规范转化为工作效能,以政策解读助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
二、规范解读流程
按照省、市政策解读工作要求,自2023年8月1日起,各单位报送至区政府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以及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文件(其标题含 “ 意见”、“措施”、 “方案”、 “办法”、 “规则”、“细则”、“计划”、“规划”、“纲要”等字样的文件),文件起草部门报送代拟稿时,需将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的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区政府办,解读材料按照《工作办法》第十条的要求草拟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工作办法》及区政府法规部门要求做好解读工作。其他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政策解读范围。
三、做好解读发布
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发布平台,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在文件印发后应第一时间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到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并做好相互关联,若有延后,应当于政策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性文件的相互关联。
四、加强监督保障
区政府办协同司法、新闻、网信部门对各单位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工作进行指导,并将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和季度情况通报,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季度通报情况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评。
附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